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共同派出机构,是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正局级单位。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统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以下简称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协调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总体管控区管控方案制定以及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2)负责统筹临空经济区的产业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协调推动临空经济区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空间布局、临空经济区财税等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落实。
(3)负责指导、协调临空经济区大兴、廊坊片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联络,为临空经济区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
(5)承担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拟订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7)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下设五个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规划计划部、政策研究部、督查推动部、综合保税区管理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核定工作人员数额38名,实际到位26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367.22万元,比上年增加3100.26万元,增长1161.3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2869.19万元,增长1074.76%。
1.财政拨款收入1403.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73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6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项目支出1721.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4.4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7.45万元,增长512.22%。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新成立单位,2022年单位无工作人员调入,未编制2022年初预算,2022年预算资金为2022年11月底追加资金,因受疫情影响,财政拨款未完成支付,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2023年工作人员陆续调入,承担相应的部门职责,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较2022年大幅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49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98.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96万元,增长2.8%。其中:
“行政运行”2023年度决算665.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1.85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人员未配置齐全,2023年初预算根据满员数额进行测算。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23年度决算832.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32.81万元,增长66.60%。主要原因:年末追加安排了宣传经费、视频会议系统运维等项目,用于提升临空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前来投资和发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45.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6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65万元增加9.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9.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04万元。主要原因:因管委会为新成立单位,2023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为洽商2023年服贸会合作并跟进落实2024年服贸会主宾国事宜,参加北京市商务局赴法国、西班牙小组;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北京市商务局赴法国、西班牙小组,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9.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65万元减少0.0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6.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65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减少相关购车费用,2023年度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6.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无增减,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未包含车辆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8.85万元,比上年增加58.85万元,增加原因:新成立单位2022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6.3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6.64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46.306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