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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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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职责:管辖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仍管辖涉铁路运输案件,业务领导关系和诉讼体系保持不变。同时,下辖管理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铁路运输检察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7人,实有人数7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053.98万元,比上年减少187.86万元,下降3.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188.14万元,下降3.59%。

  1.财政拨款收入5053.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3.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84.18万元,比上年减少177.96万元,下降3.45%,其中:基本支出4559.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48%;项目支出424.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53.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7.69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总体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29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3%;教育支出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0%;卫生健康支出249.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29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6.11万元,下降5.42%。其中:

  “检察”(款)2023年度决算429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6.11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9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9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38.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28万元,下降2.0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2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71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受人员规模变动及缴费基数影响,实际支出规模低于预算数。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16.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有退休干警去世,追加抚恤金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9.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8万元,下降7.02%。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49.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8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受人员规模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影响,实际支出规模低于预算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58.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74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74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1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越南来访使团等。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8.6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8.63万元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98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用车购置支出。2023年度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0.6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0.6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用车运维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4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99.52万元,比上年减少6.09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勤俭节约办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5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7.98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共有车辆14台,共计282.2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580.8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90.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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