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编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京政法发[2019]8号),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
下属预算单位1个,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本级。
部门职责:依法对北京铁路公安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北京铁路公安处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依法对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铁路专门管辖刑事、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法对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活动及有关生效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办理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互联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铁路办事处管辖范围内涉及铁路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编制64人,实有人数5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8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0.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0.07%。
1.财政拨款收入2887.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7.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53.1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长0.01%,其中:基本支出2623.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95%;项目支出229.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7.81万元,比上年减少2.19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3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6%;卫生健康支出17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37.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03.59万元,下降7.71%。其中:
“检察”(款)2023年度决算2437.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03.59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实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4.2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0.8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26.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2023年度单位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养老保障支出减少。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17.7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1.58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71.58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23.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23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23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该项预算编制合理,2023年度按期开展相关业务。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23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度按期开展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维修和公务用车保险的相关业务。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6.3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万元,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台,共计161.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7.8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