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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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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机构个数1个,无下级单位。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于2019年3月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将内设机构有18个优化调整为12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01人,实有人数248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819.52万元,比上年减少2531.19万元,下降11.8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288.16万元,比上年减少841.01万元,下降4.40%。

  1.财政拨款收入1797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7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09.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9%。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175.44万元,比上年减少2421.35万元,下降11.76%,其中:基本支出14642.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56%;项目支出3532.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07.8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54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本年预算及年初结转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575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6%;教育支出22.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6%;卫生健康支出920.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757.25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081.43万元,下降6.42%。其中:

  “检察”(款)2023年度决算15757.25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081.43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本年预算及年初结转资金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24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2.24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53.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96.54万元,下降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3年度决算1153.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1.54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根据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去世人员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20.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9.67万元,下降5.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920.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9.67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根据医疗保险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639.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6.2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7.08万元减少70.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97万元减少3.9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5.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4万元减少66.8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80.71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0.71万元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2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5.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4万元减少66.8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5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8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02.38万元,比上年减少79.13万元,减少原因: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8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4台,共计80.71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8台,共计664.4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2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76.7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持(款)其他卫生健康支持(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部门涉及的转移支付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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