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总工会是北京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50年2月正式成立。北京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教育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职工发展等方面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行〔2017〕177号),内设1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权益工作部、职工发展部、职工服务工作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公室)、网络工作部、社会联络部、劳模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招标采购办公室)、经费审查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部)、离退休干部处等。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2〕88号),共有10家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午报社、北京工人疗养院和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加上北京市总工会本级,共有11家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事业编制1409人,财政供养实有在编在岗人数370人。
离退休人员1947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195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1787.43万元,比上年减少3005.63万元,下降12.12%,主要为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529.92万元,比上年减少3683.52万元,下降15.21%。主要为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1.财政拨款收入20384.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84.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45.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460.68万元,比上年减少243.75万元,下降1.12%,其中:基本支出15020.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99%;项目支出6440.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41.79万元,比上年减少3007.84万元,下降12.20%。主要原因: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1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9.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82%;教育支出3178.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9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8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21%;卫生健康支出721.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899.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6.40万元,下降2.27%。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1894.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6.39万元,增长2.27%。基本与年初持平;“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23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178.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85万元,增长0.34%。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178.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85万元,增长0.34%。基本与年初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23年度248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50.44万元,增长61.92%。其中:“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248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50.44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追加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3年度决算3029.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5.24万元,增长5.0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319.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8.52万元,下降3.27%,基本与年初持平。“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10.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8.22万元,增长69.97%。主要原因为离退休去世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3年度721.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68万元,下降3.5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721.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68万元,下降3.56%,基本与年初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020.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2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2万元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2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2万元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2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2万元一致。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37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6.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总工会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06.9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选取3个项目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3份,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023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共11个,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