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北京市文联设有办公室、人事部、宣传部、组织联络部、创作服务部、活动交流部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党建工作部);所属文艺家协会13个,包括北京作家协会、北京戏剧家协会、北京美术家协会、北京书法家协会、北京摄影家协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舞蹈家协会、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北京曲艺家协会、北京杂技家协会、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北京电影家协会、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下设4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文艺家服务中心、北京市文艺研究与网络文艺发展中心、北京文学期刊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文联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8人,实有人数74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6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608.93万元,比上年增加1850.84万元,增长8.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4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769.08万元,增长9.45%。
1.财政拨款收入19907.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07.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77.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6%;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04.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7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056.95万元,增长5.62%,其中:基本支出6548.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94%;项目支出13325.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07.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98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后步入正轨,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6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06.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309.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206.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32.29万元相比,下降10.92%。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206.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32.29万元相比,下降10.92%。主要原因:精简培训活动,减少预算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3年度决算2023年度决算19309.8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19617.55万元相比,下降1.57%。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3年度决算19309.8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19617.55万元相比,下降1.57%。主要原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44.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65万元,下降22.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44.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1.65万元,下降22.36%。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430.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9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8.26万元减少95.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13.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4.21万元减少-60.39万元。主要原因:文联本级未组织出国活动,只有老舍文学院年末组织一次出国交流;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英国开展图书作品推介、图书馆赠书、交流研讨等活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8天,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75万元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只发生一笔接待工作餐1300元,活动人次13人,未发生其他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决算数9.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1.30万元减少32.2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8万元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5万元减少15.47万元,主要原因:严控车辆使用,厉行节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6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52.29万元,增加原因:部门实有人数增加,单位日常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3.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5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无新购置车辆。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文联共有车辆11台,共计217.7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演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