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4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北京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妇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行〔2017〕179号),市妇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儿童部、社会工作部9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部),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26号),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共有4家,分别为北京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北京市妇女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北京市妇女发展研究中心。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负责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
7.指导区县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8.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
9.承担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研究提出全市妇女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统筹协调妇联系统“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妇女儿童类社会组织业务审查和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妇女社会组织组建工作。
11.组织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妇联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推动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宣传儿童优先理念。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7人,实有人数65人;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数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13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06万元,下降10.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27.7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528.28万元,下降5.59%。
1.财政拨款收入8927.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7.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98.66万元,比上年减少801.98万元,下降8.35%,其中:基本支出5996.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14%;项目支出2802.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3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06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多个一次性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1.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49%;教育支出799.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4%;卫生健康支出412.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641.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8.19万元,下降8.14%。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641.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8.19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9.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万元,下降5.5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799.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我部门多以视频形式召开培训会或取消培训计划,节约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44.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09万元,提升4.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65.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15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略有结余。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9.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9.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离退休老干部人员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2.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2万元,下降1.1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412.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略有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96.2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2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47万元减少28.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3.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8.3万元减少24.6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北京市妇女联合会谭虹等3人赴香港小组因公出访,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2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6.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17万元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新疆兵团妇联、香港、澳门等考察团。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外事接待6批次,2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5.33万元,比上年增加39.36万元,增加原因:落实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及时慰问生病干部,福利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差旅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1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市妇联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86.2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涉及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