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内设综合处(人事处)、第一研究处、第二研究处、第三研究处、市志指导处、区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科研规划处、宣传教育处、文献资料处、刊物编辑部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下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市地情资料中心、北京年鉴社)。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本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依法治志,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2.研究本市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3.征集、整理、编纂本市党史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编辑重要文献。
4.开展本市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宣传党的奋斗历史、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
5.审核涉及本市党的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6.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7.收(征)集、保存本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9.指导各区党史和文献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市地方志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市地情资料中心、北京年鉴社)主要职责是:承担地方志、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编辑、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借阅等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动等工作;承担《北京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事业编制105人,实际99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995.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2.85万元,下降6.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95.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2.85万元,下降6.00%。
1.财政拨款收入599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73.86万元,比上年减少542.99万元,下降9.18%,其中:基本支出4417.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19%;项目支出956.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5.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2.85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项目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7.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2%;卫生健康支出67.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57.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48.03万元,下降17.16%。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057.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48.03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开支,支出略有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3万元减少3万元。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参加线上培训方式、减少集中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8.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45.98万元增加2.4万元,增加0.9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72.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3.81万元,下降20.4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严格按标准执行,减少预算支出;“死亡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6.20万元,属于2023年度年初预算调剂数,主要原因:正常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7.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万元,减少18.4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67.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万元,减少18.4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支出相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17.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9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0.17万元减少33.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5.65万元减少25.65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此项工作未开展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0万元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开支。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来京进行党史地方志工作交流事项。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23万元减少6.5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购车,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23万元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降低维护费用,节约开支,电车使用频率高维护费用低。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6.73万元,比上年增加3.17万元,增加原因:保障单位运转,根据实际需求开支,经费有所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1.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台,共计135.8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