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团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2〕97号),通知明确,北京市团校是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是团市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局级,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培训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党的群众工作教研部、组织人事处8个机构。
(二)部门职责
北京市团校的根本定位是聚焦团干部教育主责主业,突出政治培训,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共青团干部、青少年工作者、青年骨干的培训工作。
(2)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引领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青年工作研究,建设首都共青团工作智库,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开展青少年学术交流。
(5)完成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00人,实有人数3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84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43.43万元,增长1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4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43.43万元,增长100%。
1.财政拨款收入2843.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3.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26.95万元,比上年增加2626.95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734.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95%;项目支出189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4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设单位无上年度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5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卫生健康支出1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50.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86.16万元,下降36.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550.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86.16万元,下降36.82%。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减少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7.72万元,下降75.7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3.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7.72万元,下降75.75%。主要原因:本年为单位改革落地后的首个财政年度,人员正陆续到位中,截至2023年底在岗在编人员仅为33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4.93万元,下降89.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3.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4.93万元,下降89.79%。
主要原因:本年为单位改革落地后的首个财政年度,人员正陆续到位中,截至2023年底在岗在编人员仅为33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34.1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76万元减少15.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万元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减少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76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暂无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预算,不涉及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