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1989年11月26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1990年7月正式对外办公,2006年实行参公管理,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中转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与发展进行决策研究,统一规划和组织市农口各区、局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担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以及农业区划和规划工作;组织农村经济改革试验区和农业区划成果应用试验试点工作;开展对郊区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关地方志、文献资料的编纂工作;开展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组织和参加市内外以及国际学术交流。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既是一级部门预算,也是本级单位预算。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内设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调研综合处、经济体制处、城乡发展处、社会处、资源区划处、史志处、金融处、产业经济处、计财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3人,实有人数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970.46万元,比上年4974.84万元增加995.62万元,增长20.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58.75万元,比上年4955.82万元增加402.93万元,增长8.13%。
1.财政拨款收入5358.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8.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87.55万元,比上年4774.76万元增加312.79万元,增长6.55%,其中:基本支出3127.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47%;项目支出1960.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58.75万元,比上年4947.82万元增加410.93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追加“北京市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资金预算,使全年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农林水支出502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2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59.23万元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9.2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59.23万元持平。
2、“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25.01万元, 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299.52万元减少274.51万元,下降5.18%。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5025.01万元, 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299.52万元减少274.51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2023年有5人退休,统发人员工资经费有所结余及节约用水用电基本经费结余。另一方面,2023年取消了出访台湾开展京台论坛任务,同时减少专家咨询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24.1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4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51万元减少33.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13.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9.31万元减少1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台海形势使赴台交流未能成行;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访日本、新加坡等学习交流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6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2万元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48万元减少1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没有更新购置车辆安排,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48万元减少13.9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按要求开展疫情督导督查任务减轻,相应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8.60万元,比上年466.37万元减少27.77万元,减少原因:2023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同时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台,共计265.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