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3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主要职责:提供学制职前教育、职后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需求预测、就业服务为一体,是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机构下设党委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安全管理处、院长办公室、后勤服务部、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工会、教务处、培训处、职教所、财务处、成教部、数控应用技术系、汽车应用技术系、环境保护与生物制药系、智能产业技术系、文化创意产业技术系、素养发展中心共20个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66人,实有人数2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215.39万元,比上年增加1391.55万元,增长7.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54.53万元,比上年增加933.50万元,增长5.15%。

  1.财政拨款收入17120.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20.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2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9%;

  4.经营收入1487.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3.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5%。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9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38万元,增长6.42%,其中:基本支出11661.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41%;项目支出5474.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254.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20.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90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2023年事业发展类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554.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554.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51.86万元,下降11.50%。其中:“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16554.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51.86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081.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4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12万元减少1.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6.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8.12万元减少1.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22.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3.58万元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费用支出。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辆购置费2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54万元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费用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9.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22.81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共有车辆4台,共计71.7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4台(套),共计8693.3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转移支付事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