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3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工美集团总公司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京政函[2000]11号),设立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工艺美术为主业,以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工艺美术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己任,是集工艺美术品设计开发、商业经营、国际贸易、检测鉴定、职业教育、文化交流等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是北京乃至全国工艺美术行业的领军企业。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是北京唯一的一所培养工艺美术专业技能人才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职责是为北京市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的中、高级及以上工艺美术技能人才,开展工艺美术及设计相关专业初、高中毕业生技工教育,从事工艺美术行业在职人员技能等级培训及认定,工艺美术行业就业咨询,对社会人员进行工艺美术设计制作、珠宝设计制作、珠宝鉴定营销、媒体艺术设计、幼儿美术教育等技能培训。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纪委办公室、投资发展部、信息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政策法务部、人力资源部、老干部处。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下属事业单位1家,即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82人;其他人员113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662.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1.57万元,下降13.6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94.32万元,比上年减少457.63万元,下降5.75%。

  1.财政拨款收入70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3%;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79.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73%。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74.73万元,比上年减少934.58万元,下降10.98%,其中:基本支出4829.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75%;项目支出2745.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54.8万元,比上年减少724.78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收支结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8.5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7018.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018.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3.89万元,下降2.69%。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7018.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3.89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85.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助学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81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3万元减少5.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6万元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校企合作交流等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7万元减少4.8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7万元减少4.89万元,主要原因:学校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8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共有车辆7台,共计181.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1679.2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涉及中央转移支付自评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