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是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隶属于北京市国资委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一轻控股作为一级主管单位,主要职责: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资产、项目、采购、绩效等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情况,提出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轻控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有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公司内设19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品牌与营销管理部、运营安全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基建管理部、科技与数字化部、法务合规部、审计部、组织人才部、宣传与企业文化部、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会、团委。
公司下属1个部门预算单位,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以下简称技师学院)。技师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家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改革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国家级、市级项目作为发展契机,积极推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实现了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同步提升,现已成为集学制教育、培训鉴定、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05人,实有人数3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874.7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1.74万元,增长5.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17.32万元,比上年减少442.31万元,下降1.88%。
1.财政拨款收入21422.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22.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517.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4%;
4.经营收入227.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8%;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95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683.86万元,比上年减少335.20万元,下降1.52%,其中:基本支出15518.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57%;项目支出5938.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27.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22.24万元,比上年减少1756.28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5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653.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653.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45.00万元,下降6.54%。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0372.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03.35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21.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79万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0.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914.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5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2.41万元减少18.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3万元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响应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3.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0.48万元减少16.9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98万元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5.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2.50万元减少16.96万元,主要原因:响应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合理安排公车出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9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1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7.98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4台,共计325.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共计791.1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