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及机构情况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北京矿务局及其所属企业和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实际占有的国家资本金作为出资,于2000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责是承担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负责首都能源应急保障供应;城市服务运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设12个处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法务内控部、不动产管理部、信访维稳部。所属两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北京科技高级技术学校(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北京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
成立于1952年,主要职责是从事北京地区矿山恢复、地灾治理工作。多年来主要承担为国家和北京地区提供矿产资源的勘察任务、区域性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任务。
(2)北京科技高级技术学校
根据北京市经济委员会【79】京经字第285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79】京计科第373号、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79】京革财字第71号文件成立,是全国重点高级技校。主要职责是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坚持立足企业、面向社会的办学宗旨,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培养劳动者的实践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作为工作重点,着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为首都经济建设输送更多的人才。学校现设有城市轨道交通、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多媒体制作、幼儿教育等专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483人,实有人数30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28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28万元,增长8.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723.88万元,比上年增加565.3万元,增长3.11%。
1.财政拨款收入1856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6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39.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5%;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15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848.10万元,增长8.67%,其中:基本支出6677.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83%;项目支出16478.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62.58万元,比上年减少2795.44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化解完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5.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342.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8.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84.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42.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6.83万元,下降1.24%。其中:“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5342.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6.8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根据项目采购情况,压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868.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994.45万元,增长36.73%。其中:“企业改革补助”2023年度决算14853.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997.10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化解完毕。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3年度决算2284.2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资源勘探开发”2023年度决算2284.2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628.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1万元减少0.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38万元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北京科技高级技术学校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控制,减少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招生和业务交流接待等。公务接待10批次,公务接待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33万元持平。
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33万元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4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26.81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台,共计446.5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1490.0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