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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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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集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制造业、物产物流业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是当前北京市政府重点培育用于调控市场供给、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食品安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创新农业科技”、“奉献安全食品”和“提供应急保障”三大功能。目前市财政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首农食品集团拨付给下属的项目单位,由首农食品集团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同时敦促企业自筹资金的到位和项目的具体实施,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撬动产业发展的作用,为稳定首都农副食品供应、繁荣市场、服务北京市民生活发挥巨大功效,并起到示范带领北京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部门下属1家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北京三元集团畜牧兽医总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经费自理实有人数为24人。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2,689.73万元,比上年增加5,480.71万元,增长14.7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517.03万元,比上年增加5,308.02万元,增长14.27%。

  1.财政拨款收入39,681.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79.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2.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950.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4%;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84.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3%。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764.56万元,比上年增加4,728.37万元,增长12.7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40,929.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834.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775.64万元,比上年增加6,600.69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新增长阳农场、南郊农场、南口农场2018年景观生态林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市怀柔杨宋、通州粮食收储库改扩建工程项目、翠湖智慧农业创新工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首农食品集团南苑和义公园等项目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农林水支出30,165.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城乡社区支出711.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科学技术支出2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165.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114.22万元,增长11.5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25,451.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增加3,114.22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翠湖智慧农业创新工场项目(二期)建设等项目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4,714.0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1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11.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1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1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新增长阳农场、南郊农场、南口农场2018年景观生态林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市怀柔杨宋、通州粮食收储库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6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23年度决算26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902.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02.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902.37万元,增长58.05%。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760.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6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了首农食品集团润枫公园建设资金、首农食品集团南苑和义公园及北京市怀柔杨宋粮食收储库改扩建工程资金。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142.0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57.98万元,下降17.16%,主要是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台,共计74.3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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