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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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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拥有26家单位,其中25家单位均为企业,仅有一家北京市杂技学校为事业单位,25家企业包含:中国杂技团、中国评剧院、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北京歌剧舞剧院、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北京曲艺团、北京民族乐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北京市曲剧团等9家文艺院团,以及北京市电影公司、国家体育馆,以及音像公司、传媒公司、艺发公司、舞美公司、体育公司、军艺英华公司、电影器材、新影联(票务)、京演(香港)公司等。集团内设财务等部门13个。

  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大型独资文化企业,组建于2009年5月,肩负着整合资源,打造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服务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发挥文化体制改革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使命。集团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在全国省级演艺企业名列前茅,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面旗帜。集团组建以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定位,按照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文艺精品战略、坚持文化走出去的方针,始终以人民为创作导向、以演出为中心环节,聚焦“三精”目标任务,推行“出精品、出票房、出市场占有率”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线上线下演出平台品牌推广,为所属文艺院团及其他二级企业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平台。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下属有一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北京市杂技学校:事业编制160人,实有人数10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7055.59万元,比上年减少5530.05万元,下降10.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556.41万元,比上年减少2774.38万元,下降5.99%。

  1.财政拨款收入43162.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62.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53.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0.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100.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50.74万元,下降3.90%,其中:基本支出5153.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项目支出37947.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66.04万元,比上年减少5860.43万元,下降11.44%。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国家体育馆2022冬奥改建项目)、减少国家体育馆冬奥改造停业补助及北京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90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教育支出5.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2904.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92.12万元,增长19.8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28308.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092.12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为预拨资金,按照全年预算的一定比例下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595.6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16.2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5.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学校教职工培训方式优先选择线上培训,合理安排预算,节约财政资金的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34.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万元减少2.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减少2.9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万元减少2.9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上路行驶受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降低。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5台,共计454.5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1217.09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艺术教育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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