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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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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以下简称“抗战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示范基地,全国首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北京市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全国和北京市首批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北京市首批免费开放的纪念馆,北京市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日战争史料收集和研究中心、对外民间交流的窗口和联系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桥梁,是建馆伊始中央赋予抗战馆的三大任务。

  根据京编委【2021】146号文件批复我馆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我馆内设机构共12个部室。

  (1)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内部审计、督查、信息、信访、接待等工作;具体协调重大活动开展,受理并协调解决观众投诉和服务纠纷等工作。

  (2)史学研究部。负责研究抗战史、二战史、中日关系史等,编写展览大纲;承担相关红色文化研究工作。

  (3)资料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抗战类学术刊物、画册、专著;负责图书、影音资料管理等工作。

  (4)革命文物部。负责革命史料、文物的收集、保管、利用、维护、修复、复制等工作;负责史料、文物内涵挖掘。

  (5)展览陈列部。负责主题展览、专题展览的设计、展示和维修维护工作。

  (6)社会教育部。负责组织策划主题教育活动;负责讲解教育、观众接待、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讲解员队伍建设,社会教育志愿者日常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7)对外交流部。负责本馆及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的联络与协调;开展抗战史学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有关学会的日常工作。

  (8)宣传推广部。负责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运行;负责文创产品开发、国内巡展、项目运行管理等工作。

  (9)组织人事部。负责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10)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综合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

  (11)行政保障部。负责本馆的基本建设和设施管理;负责后勤服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12)安全保卫部。负责本馆安全保卫工作。

  本年度我部门决算单位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本级1个单位,与2022年一致。

  (二)人员构成情况

  抗战馆事业编制147人,与2022年一致;本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30人;离退休人员7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022.28万元,比上年减少476.74万元,下降4.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958.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31万元,下降9.84%。

  1.财政拨款收入9835.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35.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22.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3%。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484.40万元,比上年增加558.41万元,增长5.63%,其中:基本支出7727.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70%;项目支出275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35.18万元,比上年减少482.51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上年度蒙藏学校旧址展项目为一次性项目,本年度继续使用该项目上年度结余资金,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97.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0万元,下降58.9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支出均为“培训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3.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0万元,下降58.95%。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成本节约,培训规模缩小,培训活动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197.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90.24万元,下降8.03%。其中:

  “文物”(款)支出中均为“博物馆”(项),2023年度决算10197.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预算减少890.24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成本节约,节省非必要项目支出,缩减项目规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726.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0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3.98万元减少18.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17.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8.60万元减少10.71万元。主要原因:鉴于国际形势,调整出国计划,减少出国批次;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马来西亚进行学术交流、赴澳门举办展览,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1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1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成本节约,减少招待费用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3.49万元减少6.2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3.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64万元减少2.84万元。主要原因:车辆购置价格变动,2023年度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84万元减少3.4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成本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0.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28%。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未达标主要原因为我馆部分重大政治任务项目对企业相关资质要求较高,投标的小微企业资质无法满足项目基本保障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3.8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306.68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共计79.3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台(套),共计1660.39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9.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台、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1.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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