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是负责本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1家行政单位及下属的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含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行政编制233人,实有人数207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52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6862.37万元,比2021年36247.28万元增加615.09万元,增长1.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6269.35万元,比2021年36069.25万元增加200.1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比2021年增加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82.02万元,比2021年178.03万元增加403.99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36862.37万元,比2021年36247.28万元增加615.09万元,增长1.7%。
基本支出预算11020.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9.9%,比2021年10798.85万元增加221.61万元,增长2.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并落实相关工资政策;项目支出预算25830.91万元,比2021年25448.43万元增加382.48万元,增长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开展首都杰出人才评选表彰等年度一次性专项工作;年终结转结余11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项目支出主要是党委组织事务等方面的履职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和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1家参公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1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预算数8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境)外人才交流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5.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47万元减少0.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来京考察挂职干部等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98.9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594.8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1家行政单位和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0.1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市委组织部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项目100%填报绩效目标。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台,价值33.82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