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目前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安全保卫处;39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秘书处,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246人,实有人数245人;事业编制5573人(含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数),实有人数446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48人;离退休人员3092人,其中:离休62人,退休303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715156.07万元,比2021年552261.54万元增加162894.53万元,增长29.5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7602.86万元,比2021年262933.24万元增加134669.6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部分项目因未完成事前评估或评审程序,未纳入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批复;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53145.66万元,比2021年211204.26万元增加41941.4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相关直属单位事业收入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4407.55万元,比2021年78124.04万元减少13716.4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的财政资金比上一年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715156.07万元,比2021年552261.54万元增加162894.53万元,增长29.50%。
基本支出预算240408.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62%,比2021年239609万元增加799.96万元,增长0.33%,与2021年持平。项目支出预算474747.11万元,比2021年312270.54万元增加162476.57万元,增长52.03%,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2021年部分项目因未完成事前评估或评审程序,未纳入当年年初预算批复,通过年中追加下达;二是增加部分科研院所实验室设备更新、新型科研平台建设、生物样本库升级等相关经费支出;三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新转入事业单位,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院前急救服务及应急处置经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经费、卫生健康服务与综合监管经费、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经费、全市血液保障体系建设经费、人口和计划生育保障与服务管理经费、妇幼保健服务管理经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经费、科技攻关和创新能力经费、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经费、卫生健康信息化与政策研究经费、卫生健康综合运行保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4个所属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9.7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25.32万元减少65.3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全球疫情形势,因公出国事务减少,压缩出国经费;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在疫情防控、健康城市建设、临床诊疗技术、卫生政策等领域的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0.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2.99万元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西部等其他省市和地区卫生健康部门来访接待,国内外医疗卫生健康领域专家或团队来京交流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39.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80.1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0.17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5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91.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1.0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83万元,其他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254.12万元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新转隶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公务车数量增加,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03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71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16.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806.0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152.3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等2家行政单位,北京市计划生育协1家群团组织以及北京市老龄协会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9.4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3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43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22637.8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52台,共计28267.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94台(套),共计26117.3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84台(套)、共计142942.77万元。
(八)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根据《北京市市对区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4018.16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医改工作部署,促进医改任务完成,积极探索医改创新,以及深化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补齐资源空白和发展短板,提高农村地区社区卫生岗位吸引力等改革性支出。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