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门地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等有关事项的函》(京编办行〔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为1个运行调度中心、10个处室和机关党委、机关工会。下属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单位)、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76人,实有人数69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03人;事业编制106人,实有人数97人;离退休人员1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7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3593.80万元,比2021年25810.29万元减少2216.49万元,下降8.5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035.01万元,比2021年24299.21万元减少3264.2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安排,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1万元,比2021年50.7万元增加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507.79万元,比2021年1460.38万元增加1047.41万元,增长原因是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多。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3593.80万元,比2021年25810.29万元减少2216.49万元,下降8.59%。
基本支出预算11043.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81%,比2021年10818.72万元增加225.21万元,增长2.08%,增长原因主要是落实人员工资政策等。
项目支出预算12549.87万元,比2021年14991.57万元减少2441.7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支出事项。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主要是天安门地区应急维稳、旅游秩序管理,天安门地区基本公共安全、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天安门城楼开放与管理、天安门地区预约参观服务、天安门地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以及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万元减少1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20万元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出国(境)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2万元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8万元减少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5万元,其他支出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25万元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5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74.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80.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5.4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3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6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42.0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10台,共计259.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6台(套),共计28033.7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共计5760.1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表中不含不予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