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主要任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证券期货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设置12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检务督察部,另设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行政编制206人,实有人数193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8人。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2052.84万元,比2021年12628.49万元减少575.65万元,减少4.5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047.84万元,比2021年12379.42万元减少331.5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万元,比2021年10万元减少5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外单位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等,减少原因为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减少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239.07万元减少239.07万元,减少原因为2021年底无结转下年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2052.84万元,比2021年12628.49万元减少575.65万元,减少4.56%。
基本支出预算11208.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98%,比2021年11625.79万元减少417.35万元,下降3.59%,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基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44.4万元,比2021年1002.7万元减少158.3万元,减少15.79%,减少原因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相关支出。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全市检察院财物统管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29万元减少2.2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厉行节约精神严控公务接待费,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万元,其他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4万元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厉行节约精神严控公务用车经费,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7.9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62.0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44.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有车辆37台,共计1085.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共计1251.4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0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