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是负责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政权、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责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辖区内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负责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负责辖区内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对辖区内轻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辖区内刑事执行检察、强制措施检察、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负责辖区内的公益诉讼检察、行政诉讼监督等;负责管辖内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以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42人,实际226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14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8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1924.93万元,比2021年11610.82万元增加314.11万元,增长2.7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092.98万元,比2021年11529.44万元减少436.4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8万元,比2021年15万元减少7万元,其他资金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2022年区级财政拨付资金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23.95万元,比2021年66.38万元增加757.57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1924.93万元,比2021年11610.82万元增加314.11万元,增长2.71%。
基本支出预算10031.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37%,比2021年10487.63万元减少455.7万元,下降4.35%。减少原因: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比2021年1123.2万元增加769.8万元,增长68.54%,增长原因:我部门有2021年追加项目经费需在2022年第一季度支出,因此项目支出增长。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经费、信息化运维经费、检察业务用房租金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监督、审查、追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因公事派遣人员出国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4.5万元,与2021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预算数52.7万元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2022年无车辆更新,报废更新费用与2021年报废更新车辆费用相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万元,其他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62.7万元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原则,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5.7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47.0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3.0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69.0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0台,共计366.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598.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6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