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包括:
(1)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3)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第一至第七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01人,实际91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6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12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5244.59万元,比2021年5222.47万元增加22.12万元,增长0.4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057.88万元,比2021年5222.47万元减少164.5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1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万元为非同级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85.71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185.71万元。原因主要是结合工作实际,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244.59万元,比2021年5222.47万元增加22.12万元,增长0.42%。
基本支出预算438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69%,比2021年4547.38万元减少158.08万元,降低3.48%,主要原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缴纳比例下调,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855.29万元,比2021年675.09万元增加180.2万元,增长26.69%,增加原因为含有非本级财政拨款资金和上年结转使用的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费、检察工作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支出方向为: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业务费、检察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8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1.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3.9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规定开支范围内检察院之间的工作业务交流及其他单位来访等公务接待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1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6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1.88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2.7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46万元,其他支出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一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7.2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9.59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4台,共计521.7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共计631.27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