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大兴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负责对辖区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5)负责对辖区内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门的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负责辖区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7)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及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检务督察工作。
(9)负责本院的财务、资产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系统于2019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我院目前设置十一个部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务督察部。两个派出机构:驻大兴区看守所检察室、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
(三)单位性质
我单位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单位政法专项编制201人,实际173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42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9537.00万元,比2021年8618.41万元增加918.59万元,增长10.6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261.42万元,比2021年8452.56万元,增加808.8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5.58万元,比2021年165.85万元,增加109.7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金额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9537.00万元,比2021年8618.41万元增加918.59万元,增长10.66%。
基本支出预算8616.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35%,比2021年7814.45万元增加802.32万元,增长10.27%。根据司法改革后,检察系统各类工作人员实际薪酬水平测算相应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规模,因预算申报时在职人员较上年同期增加,故基本支出相应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920.23万元,比2021年803.96万元增加116.27万元,增长14.46%,项目经费变化主要原因为:根据全市检察院总体业务工作计划,保障检察权平稳有序运行,增加相应项目经费预算规模,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装备费、信息化运维费、检察工作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是,为保障办案需要,开展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普法和宣传培训工作,并为相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硬件及运维服务支撑、软件更新和必要的设备购置更新及维护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2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0.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用均安排在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7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40万元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尽量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但需预留临时性的公函招待支出,以应对突发情况。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0.52万元减少50.52万元,主要原因:按实际需要,2022年度暂未进行公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5.2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90万元,其他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7.5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车运维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6.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3.0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4.2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4.65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在库共有车辆20台,409.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696.3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均以固定资产原值列示)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