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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2-02-17 10:0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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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复内设22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包括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政治部、督察办、诉讼服务办公室。

  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463人,实有人数423人;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数37人;聘用人员300人(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274人,临时工26人)。

  离退休人员377人,其中:离休22人,退休355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6697.46万元,比2021年61156.57万元减少14459.11万元,减少23.6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45124.92万元,比2021年58410.75万元减少13285.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非统发资金减少,二是相关项目进度款较上年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2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52.54万元,比2021年1825.82万元减少1173.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度项目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46697.46万元,比2021年61156.57万元减少14459.11万元,减少23.64%。

  基本支出预算28222.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0.43%,比2021年29451.38万元减少1228.71万元,下降4.17%,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非统发资金编报规模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18474.80万元,比2021年31705.19万元减少13230.39万元,下降41.73%,减少原因: 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1173.28万元;二是相关项目进度款较上年减少12057.11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费、审判工作经费、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费、审判网络运行维护费等项目。

  2022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首都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6.1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2.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540.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540.15万元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全市法院组织国际间司法交流,出国(境)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8.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28.00万元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访、调研、协助办案人员用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费2022年预算数17.98万元,比2021预算数140.13万元减少122.1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更新执法执勤车辆1台,比2021年减少4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7.8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7.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22万元,其他支出27.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与2021年预算数250.00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8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7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04.7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410.3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27.9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822.2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40000万元,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0台,共计2421.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2台(套),共计19394.3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共计688.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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