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法院现有22个部门,其中:审判业务机构19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98人,实际569人;事业编制81人,实际74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53人。
离退休人员13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3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8611.93万元,比2021年51739.59万元减少3127.66万元,下降6.0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8054.33万元,比2021年44982.2万元增加3072.13万元,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包含温榆河法庭及诉调对接中心和望京法庭信息化建设及装修改造经费等一次性项目导致高于上年项目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09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48.59万元,比2021年6548.39万元减少6199.8万元,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含诉调对接中心和望京法庭装修改造和开办费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48611.93万元,比2021年51739.59万元减少3127.66万元,下降6.05%。
基本支出预算33749.5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43%,比2021年33502.44万元增加247.14万元,增长0.74%,原因为: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预算14862.35万元,比2021年18237.16万元减少3374.81万元,下降18.51%,原因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比本年多。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费、法院业务装备费、审判区租金、网络运维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经费仅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其他部门来我院考察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5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8.97万元增加10.63万元,主要原因:部分办案用车车辆老旧严重、故障频出、维修保养频繁,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为保障用车安全,更新两辆办案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11.8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6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7.69万元,其他36.47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99.0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070.8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2.8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513.7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3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110台,共计2370.8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套),共计2940.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