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性质为行政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内设14个部门及7个派出法庭,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65人,实有人数529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数45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60人;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12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0161.92万元,比2021年42020.35万元减少1858.43万元,减少4.4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7710.88万元,比2021年37484.00万元增加226.8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安排了诉调对接中心信息化项目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278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73.04万元,比2021年3258.35万元减少2085.31万元,主要是2022年减少了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40161.92万元,比2021年42020.35万元减少1858.43万元,下降4.42%。
基本支出预算27865.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38%,比2021年29424.62万元减少1559.24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人员构成变化试用期人员增加,年中社保基数调整,严格预算申报相应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2296.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62%,比2021年12595.72万元减少299.1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结合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支出减少。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院办案业务、审判场地租赁、审判法庭维修、档案卷宗扫描、法院业务装备、网络运维、互联网接入及光缆维护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7.4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8.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8.00万元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9.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84.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84.44万元,主要原因:对老旧机动车进行部分更新,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3.8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05万元,其他支出29.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245万元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有关要求,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减少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6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8.2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302.3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3.3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2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123.50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5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91台,共计1738.8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共计690.2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共计479.4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