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本级一家行政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审判业务部门14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南口人民法庭、沙河人民法庭、小汤山人民法庭、回龙观人民法庭、天通苑人民法庭、北七家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机构4个,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291人,实际275人;事业编制21人,实际13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2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0352.72万元,比2021年20520.11万元减少167.39万元,减少0.8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769.33万元,比2021年18386.28万元增加383.05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数量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700万元,比2021年658万元增加42万元,增加原因为:区财政保障资金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83.39万元,比2021年1475.83万元减少592.44万元,减少原因为:追加的项目经费比上年相应减少,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相应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0352.72万元,比2021年20520.11万元减少167.39万元,减少0.82%。
基本支出预算15517.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6.24%,比2021年15149.46万元增加368.05万元,增长2.43%,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数量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835.21万元,比2021年5370.65万元减少535.44万元,减少9.97%,减少原因为: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审判网络运行维护等。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法院业务装备经费、信息化运维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2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接待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87.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60.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7.18万元增加33.2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报废更新要求,更新我院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26.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4.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25万元,其他1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41.08万元减少14.20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1.9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41.7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2.4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51.8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本级),收费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本级),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85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4台,共计939.5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2台(套),共计3406.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