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对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负责本院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讼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的要求,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17个,包括诉讼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王辛庄法庭、东高村法庭、峪口法庭、金海湖法庭、大华山法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行政编制228人,实有人数199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5人;聘用人员(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98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5681.63万元,比2021年15533.52万元增加148.11万元,增长0.9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459.10万元,比2021年13006.83万元增加452.27万元。增长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王辛庄法庭建设已完工,增加开办费用;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632.12万元,比2021年2349万元减少716.88万元;减少原因:王辛庄法庭以及金海湖法庭在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剩余尾款经测算资金需求为1632.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90.42万元,比2021年177.7万元增加412.7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1年追加王辛庄法庭开办费(首款)费用。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5681.63万元,比2021年15533.52万元增加148.11万元,增长0.95%。
基本支出预算11385.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6%,比2021年11178.50万元增加206.93万元,增长1.85%,增长原因:人员增长,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296.20万元,比2021年4355.02万元减少58.82万元,下降1.35%,减少原因:王辛庄法庭以及金海湖法庭在建工程已基本完工,经测算资金需求减少。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两庭"建设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购置、法院业务装备购置、业务维修经费、王辛庄法庭开办费、网络运维费、信息化业务租赁费、诉调对接中心租赁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中的会计审计及咨询工作经费、知网数据库、媒体数据服务费;案件审判支出中的安检工作经费、档案寄存及电子化、多元调解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其他法院支出中的区级资金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1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7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开支。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照符合政策范围内需接待业务指导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2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27.1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9.91万元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办案业务需要,2022年报废更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9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9.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3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32万元,其他1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15.36万元减少18.42万元,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2.7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13.5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2.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05.7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共有车辆38台,共计661.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