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和团结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建设首都核心法治智库,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智囊团"和"参谋库"作用;
2、团结首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政法工作服务;
3、组织和指导各研究会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4、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本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5、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联系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参与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学会系统的信息网络,收集和介绍境内外法学研究动态,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和刊物;
8、负责会员及所属研究会的管理和联系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统筹指导全市法学研究组织和涉法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承担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11号),设立北京市法学会。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下属2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编制23人,实际22人;实名制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980.97万元,比2021年1967.39万元增加13.58万元,增长0.6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71.97万元,比2021年1876.34万元增加95.6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搬迁新址,机关运行保障经费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00万元,比2021年45.60万元减少36.6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间减少横向资金往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45.44万元减少45.44万元,主要原因为: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980.97万元,比2021年1967.39万元增加13.58万元,增长0.69%。
基本支出预算1287.9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01%,比2021年1291.71万元减少3.8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总数减少1人。项目支出预算693.07万元,比2021年675.67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为:搬迁新址,新增机关运行保障类项目。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组织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编辑《法学杂志》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法学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法学会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20.88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境)外会议、调研交流,参加国(境)外专业法律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4万元,其他支出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12.00万元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学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学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88.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8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学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2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93.0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法学会共有车辆4台,共计25.24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