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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8-31 10:00    来源: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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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和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指导下的北京台湾同胞爱国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胞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帮助在京台湾乡亲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鼓励乡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北京市的建设和祖国的统一大业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本市台胞有关工作、学习、生活和返乡探亲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2)团结和联络岛内、海外的台湾同胞,向他们介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祖国大陆的情况,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愿望和建议,促进京台两地的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协助台商来北京投资、开店、设厂,以促进首都经济繁荣。(3)对前来北京探亲、访友、旅游、求学、就医、定居、寻人的台湾同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北京市台联机关内设机构四个,分别为办公室、台胞部、联络部、宣传部,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

  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市台联领导下,管理、使用北京台湾会馆,为中央和北京市的涉台单位服务,为两岸文教、经贸等各方面交流提供服务,组织接待两岸交流访问团体和个人,开展在京台胞、岛内和海外台胞、各省市台胞之间的联谊活动,举办两岸交流论坛、展览展示活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2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87.14万元,比上年增加9.88万元,增长0.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87.14万元,比上年增加9.88万元,增长0.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6.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片7.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0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2万元,增长6.76%,其中:基本支出1581.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81%;项目支出821.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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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6.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5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由于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及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59%;教育支出0.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2%;卫生健康支出86.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153.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04.91万元,下降12.4%。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153.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04.9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1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97.1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1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97.1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项目无法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63.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9万元,增长0.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63.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9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养老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6.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4.34万元,下降14.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86.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4.34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根据医疗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81.8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4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06万元增加23.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3万元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台开展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66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交流参访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3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6.4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6.4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7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0.44万元,比上年减少6.06万元,增加(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5台,115.4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6.5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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