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北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燃气供应与销售;制造、加工、销售燃气设备用具等。主要业务涵盖液化气销售、智能供热、设计咨询、工程施工、科技研发、表业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所属2个部门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根据《关于“成立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的报告”的批复》([78]京计科字339号、[78]京建字第168号、[78]京科综字第61号、[78]京革财字第97号,于1978年9月正式成立。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 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87]京编事字第178号》批复于1987年12月正式成立的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2、职责: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主要开展水气热技术研究与产品检验,推进科技发展。水气热设备、仪表、自控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产品研制、中试、营销;燃气及用具产品质量检验;水气热工程及设备、材料质量检验。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主要为锅炉、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提供监督检验保障。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压力管道无损检验与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管道人员与操作人员培训;焊工培训;安全阀校验;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9人,实有人数9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69.98万元,比上年减少4,716.00万元,下降59.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69.98万元,比上年减少4716.00万元,下降5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9.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69.98万元,比上年减少4,175.72万元,下降56.8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3169.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6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8.69万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已进入转企改制过渡期,财政资金保障性质有所改变,财政拨款是按改制前三年平均数核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过渡期人员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科学技术支出2342.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89%;
城乡社区支出827.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342.1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2022年度决算2342.1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2342.18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已进入转企改制过渡期,财政资金保障性质有所改变,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过渡期人员保障。
2、“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决算827.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827.80万元持平。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022年度决算827.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827.8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已进入转企改制过渡期,财政资金保障性质有所改变,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过渡期人员保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8台,57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