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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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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为市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决算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系统于2019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我院目前设置十一个部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务督察部。两个派出机构:驻大兴区看守所检察室、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

  上述改革前后,我院各内设部门均未单独编制预算、决算。

  2、本部门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大兴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负责对辖区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5)负责对辖区内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门的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负责辖区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7)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及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的财务、资产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01人,实有人数173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432.28万元,比上年增加802.67万元,增长8.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72.96万元,比上年增加839.58万元,增长9.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6.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56.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65.92万元,比上年增加829.92万元,增长10.20%,其中:基本支出8454.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30%;项目支出511.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7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45.85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因实有人员规模变动及业务量增长,相应的经费支出规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9.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7,417.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17%;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95%;卫生健康支出598.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支出7417.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4.62万元,增长4.28%。其中:

  检察(款)2021年度决算支出7417.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4.62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按实际需求保障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额度。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78万元,下降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支出69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4.52万元,下降14.19%。其中:

  “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支出69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4.52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人员变化实际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支出598.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63万元,下降12.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支出598.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63万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78.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0.0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42万元减少28.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0万元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本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0.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8.02万元减少2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50.52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50.52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9.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7.50万元减少28.0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3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8.88万元,比上年减少3.90万元,减少原因:2021年我院按实际支出情况统筹使用相关经费额度,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节约,故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在库车辆20台,409.76万元,3辆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5.9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是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是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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