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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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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发[2000]28号),设立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究室、老干部处6个职能部门(处室)和市直机关工会(市直机关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市纪委市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二)机构职能情况

  1、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新当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进行审批、任免。

  4、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列席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6、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按照党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统战工作。

  9、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和本市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10、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三)人员编制情况

  部门行政编制85人,实际82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5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198.71万元,比上年增加765.74万元,增长22.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24.98万元,比上年增加692.01万元,增长2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他收入0.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16.56万元,比上年增加711.09万元,增长22.18%,其中:基本支出3307.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44%;项目支出609.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5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5.91万元,比上年增加756.51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增长原因为人员经费变动和新增支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4.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05%;其他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05%;医疗卫生1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174.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9.34万元,减少8.79%。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665.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3.27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09.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6.07万元,减少18.56%。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72.0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89.0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为离休人员医药费统筹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为单位上缴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7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为单位上缴工伤、生育等缴费。

  4、“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为当年追加市级重点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07.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79万元减少4.03万元。其中:其中出国经费支出2.33万元,公务接待0.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2万元减少2.81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创新社会治理专题赴日本培训和市台办两岸交流赴台,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1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9万元减少1.2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第三届京津冀机关党建交流会,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3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公务用车由市委办公厅统一管理和维护。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9.25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由北京市委办公厅统一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19年固定资产总额941.26万元(原值)。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点部门项目总数的33%,涉及金额245.6万元。评价结果为2个“优秀”,2个“良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19年绩效评价项目4个,普通评价1个,为“市直机关第四届青年技能大赛”项目进行普通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100万元。简易评价3个,分别是“市直机关老干部活动业务费”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65.5万元;“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26万元;“第三届京津冀机关党建交流会”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54.1万元。

  (二)评价结论

  普通程序评价“市直机关第四届青年技能大赛”项目,项目总金额100万元,经绩效评价考评会专家集体评审,该项目综合得分90.6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市直机关老干部活动业务费”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65.5万元,该项目综合得分90.38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26万元,该项目综合得分89.96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第三届京津冀机关党建交流会”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总金额54.1万元,该项目综合得分88.85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足。二是项目管理资料及绩效成果资料归集有待完善。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决策资料收集,规范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重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开展需求调研,聚焦年度工作重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提高决策科学性。认真总结活动类项目的特点,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预估,对于参赛人员及场次,参与率和评奖情况进行预估。加强对往年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及其效果的总结分析,为项目决策和预算决策提供支撑。

  提高绩效意识,编制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科学设置数量指标,并按照数量指标明确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明确社会效益指标,明确满意度指标调查的方式方法。

  2、提高项目管理严谨性和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预算的科学性,依据项目特点对活动类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在执行中尽量做到不调整预算,如果调整要依照调整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资金测算依据,合理测算资金需求。作为两年一度经常性开展的项目,需制定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技能大赛相关的组织管理办法、比赛办法,专家评审办法以及支出管理要求等。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制定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详尽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合理组织实施;合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提高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加强项目全过程、全流程管理,根据项目内容和管理需求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注意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资料的收集、规整,全面履行项目单位管理主体职责。

  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展现项目绩效效果、效益,注意及时归集项目绩效成果资料,全面体现绩效成果。深入分析项目实施中的不足,明确服务对象,分层分级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参与组织的机关、单位和青年分别设计调查问卷,重视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及其结果的应用,不断促进项目绩效的改进和提升。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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