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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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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团市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行[2017]178号),调整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机关内设部门14个,包括: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基层组织建设部、社会联络部、机关工作部、企业工作部、大学中专工作部、中学和少年工作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党建工作部)。

  本级及下属共6家预算单位,分别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本级(包含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2、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是北京市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首都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区局级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6)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7)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团市委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3人,实有人数63人;事业编制126人,实有人数1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7,49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475.23万元,增长69.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101.13万元,比上年增加19,818.03万元,增长72.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25.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75.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36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4,505.69万元,增长54.00%,其中:基本支出5,878.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21%;项目支出35,487.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5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502.96万元,增长71.30%。主要原因:我委2019年承担多项重大活动筹备工作,2019年初预算及年中增加了相关经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3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03.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24%;教育支出44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卫生健康支出273.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6%;其他支出14,073.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25,603.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55.24万元,下降9.07%。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19年度决算21,714.4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31.15万元,下降10.81%。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度决算3,499.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长57.9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及我委正常人员变动,部分人员经费少量增加。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388.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长18.00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及我委正常人员变动,部分人员经费少量增加。

  2、“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444.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11.32万元,下降41.1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444.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11.32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为保障我委所承担的2019年多项重大活动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年中对部分培训项目工作安排进行了调整,精简了培训日程、优化了培训方式,并对部分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302.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6.05万元,下降17.90%。其中:

  “文化和旅游”2019年度决算302.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6.05万元,下降17.90%。主要原因:为保障我委所承担的2019年多项重大活动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年内调整了部分项目工作安排,对相关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435.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43.43万元,下降44.0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435.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43.43万元,下降44.06%。主要原因:根据我委实际人员变化及社保年度基数调整情况,年中对部分社保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按照我市降低社保费率的相关要求,我委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减少;2019年部分社保缴费资金使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安排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273.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2.37万元,下降35.8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273.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2.37万元,下降35.81%。主要原因:根据我委实际人员变化及社保年度基数调整情况,年中对部分社保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2019年部分社保缴费资金使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安排支出。

  6、“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14,073.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长14,073.7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14,073.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长14,073.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保障我委所承担的2019年多项重大活动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年中追加重大活动相关项目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78.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2.2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4.48万元减少52.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50.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0.00万元减少39.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围绕党政外交、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体育运动、志愿公益等领域开展青少年国际交流活动,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2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1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12万元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京学习考察的代表团等。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1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36万元减少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36万元减少7.1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部分车辆年中报废),车均运行维护费0.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2.66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万元,减少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压缩行政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4.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9.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台,74.9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653.3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6.36%,涉及金额13,257.79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8,012.04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7个,涉及金额5,245.7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6个。

  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督导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市委关于“要支持共青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的指示精神,解决全市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场地”问题,结合《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6号)、《共青团北京市委改革方案》(京办发〔2016〕50号)、《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京组发〔2012〕5号)等工作有关要求,团市委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团区委、街道、乡镇进行了调研,了解现实需求,并经过充分研讨,制发了《关于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京团办〔2017〕16号)。

  2、项目主要内容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督导服务项目是团市委通过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使用市级财政资金,为全市各乡镇(街道)购买基层团建督导员服务,协助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同志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掌握辖区常住青少年基本情况、督导推动基层团组织完成重点任务,进一步夯实团的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基层团的工作队伍,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和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

  3、项目资金情况

  2019年北京市财政局年初批复项目资金共计2,931.6068万元,其中:购买基层团建督导员服务经费2,660.50万元、制定基层团建督导员标准工作经费1.881万元、基层团建督导员培训工作经费165.40万元、基层督导员考核工作经费75.0258万元、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经费28.80万元。

  2019年9月,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的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减项目经费306.560823万元。

  2019年度该项目实际支出2,625.032177万元,其中:购买基层团建督导员服务经费2,446.725101万元、基层团建督导员培训工作经费74.495076万元、基层督导员考核工作经费75.012万元、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经费28.8万元,结余0.0136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局。

  4、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建设“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基层团的工作队伍;组建覆盖全市329个乡镇(街道)的团建督导员队伍;把共青团的工作资源、工作经费、工作力量向基层下沉,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缓解基层团的工作力量薄弱现状、夯实基层团的组织基础;开展满足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的各类活动和服务,全面活跃团的基层组织,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项目产出绩效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队伍人数方面实现全市329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至少一名团建督导员。平均每周整体至少协助督导、加强基层团的组织工作329次、协助开展困境青少年精准帮扶工作329个、协助推动志愿服务项目329个。

  产出质量指标:项目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符合工作标准、项目完成质量达到预期指标、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全年完成2次考核。

  产出进度指标:完整项目周期2019年1月至12月、项目执行情况进度按各项目具体要求完成、考核评估进度全年两次,项目中期及结项期。

  产出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2,931.6068万元。

  (3)项目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团组织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团组织对青少年的凝聚力不断提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地区青少年满意度≥90%。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价,2019年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督导服务项目综合得分85.38分,其中,项目决策13.50分,项目管理25.50分,项目绩效46.38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的可衡量性不足

  项目根据预期成果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的可衡量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设置的效益指标中定性指标较多。

  2、个别人员缺岗问题仍待解决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2019年四家社工机构的缺岗率较上年已大幅降低,但仍存在个别人员缺岗情况,应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对具体实施单位的管理仍需加强

  项目主管单位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业务承担单位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发现个别单位在日常管理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情况,相关社工机构作为项目的执行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四)建议

  1、建议在今后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过程中,进一步丰富项目的量化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定性的绩效指标,持续提高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关联性和可衡量性。

  2、建议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稳定策略,最大限度缓解人员缺岗对工作开展所带来的影响,保持团建督导员队伍的稳定。

  3、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具体管理单位的日常指导和检查,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和平时检查情况,根据专项审计结果,要求相关机构整改现有问题,并提交相关整改报告或说明。同时,通过日常的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绩效顺利实现。

  4、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跟踪,定期收集绩效成果资料和汇总分析,定期采集服务对象或有关方面的满意度情况并加以分析,以改进后续工作和提升项目绩效产出水平。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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