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19〕43号)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内设2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科研机构管理与科技金融处、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处、电子信息与新材料科技处、医药健康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宣传与科普处、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以及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市科委下属24家预算单位参加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和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市科委是负责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职能,组织拟订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开展监督落实。
3.统筹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在京国家实验室培育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7.牵头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及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市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4.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工作,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外事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把北京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07人;事业编制784人,实有人数56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61,251.82万元,比上年减少20,782.35万元,下降3.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9,900.19万元,比上年减少42,709.98万元,下降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318.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3,017.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2%;经营收入5,147.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16.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9,285.10万元,比上年减少13,370.23万元,下降2.71%,其中:基本支出22,593.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1%;项目支出451,591.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5,099.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0,073.20万元,比上年减少21,607.40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市科委根据工作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财政拨款收入略有减少,相应地项目支出同步减少。其中主要调整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84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5类)16.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6类)468,716.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864.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47.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10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类)2019年度决算16.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2.48万元,下降43.5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款)2019年度决算16.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2.48万元,下降43.59%。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调整培训工作内容,减少培训工作经费支出。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等单位则根据“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原则,调整减少培训经费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2019年度决算468,716.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968.35万元,增长16.67%。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601款)2019年度决算24,047.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30.11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和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由于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减少。
“基础研究”(20602款)2019年度决算178,476.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092.72万元,增长44.65%。主要原因:市科委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追加“怀柔科学城成果落地”等项目。
“应用研究”(20603款)2019年度决算97,336.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585.49万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市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医药协同科技创新研究(科研)”、“首都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等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款)2019年度决算116,112.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279.84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科技条件与服务”(20605款)2019年度决算37,605.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736.33万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市科委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减少“科技服务业促进”、“首都科技创新券”、“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非科研)”等项目预算。
“科学技术普及”(20607款)2019年度决算8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0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市科委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力度,追加“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预算。
“科技交流与合作”(20608款)2019年度决算4,543.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356.09万元,下降42.48%。主要原因:市科委根据“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原则,调整工作安排,调整减少“国际人才、技术、成果转移落地”、“联合研发课题及大科学计划项目培育”等项目经费预算;“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化环境建设”、“港澳台联合研发计划”等项目则根据项目执行计划,经费结转下年。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款)2019年度决算9,783.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22.49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继续执行上年结转的“生态环境领域等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经费,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继续执行上年结转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事业发展安全用房运维”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19年度决算864.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0.83万元,下降16.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2019年度决算864.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0.83万元,下降16.50%。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由于人员变动,减少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19年度决算147.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03万元,下降10.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类)2019年度决算147.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03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由于人员变动,减少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16类)2019年度决算103.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3万元。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1602款)2019年度决算103.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3万元。主要原因: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继续执行上年结转的“检验检测集群试点经费”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513.4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8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5.0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7.68万元减少42.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02.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25万元减少22.56万元。主要原因:市科委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市科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赴台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所需费用。
重点团组出访:
①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合作,进一步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赴芬兰、荷兰团组
代表团对芬兰、荷兰两国进行了工作访问,期间分别向芬兰、荷兰政府及各界人士宣传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都北京取得的光辉业绩和各领域发展成就,介绍了北京市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设、资源优势、营商环境等情况。推动我市与两国相关机构在城市规划、科技创新、初创企业生态系统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赴匈牙利、德国团组
代表团分别调研了匈牙利、德国科技创新资源情况,深入了解了对方大科学装置建设和运营理念,出席了中国商业和投资者论坛、科隆中国节开幕式、北京柏林结好25周年庆祝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我市与科隆市和柏林市的友城关系。本次出访致力于推进北京市与科隆市和柏林市在科技领域开展务实合作,联合开展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发,通过聚集海外创新资源,推动优秀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北京,进一步支撑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②促进科技创新交流,推动北京与国际创新机构开展合作。
赴日本、韩国团组
代表团分别赴日本东京、日本京都、韩国首尔访问了日中友好协会及其下属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中心、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机构、筑波大学、日本发那科(FANUC)株式会社、京都大学、复兴能量研究所株式会社、韩国韩美集团、首尔市加氢站等机构,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氢能等领域进行深入沟通,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重点就引入石墨烯储能技术等成果在未来城落地转化、智能工厂建设、创新人才联合培养等内容进行对接。
通过本次出访,建立了我市与日本、韩国相关产学研各界机构的工作联系对接机制,拓展了与两国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科技合作渠道;推动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机构下属研究组与国家电投等未来科学城入驻机构就石墨烯材料在光伏储能、隔热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达成合作共识;推动与日中友好协会共建新能源领域国际科技交流平台,促进与发那科株式会社开展国际先进技术交流及企业合作,并邀请发那科株式会社参加2020年国际数控机床技术(北京)圆桌会议上进行专题演讲。
赴印度、日本团组
代表团出访期间分别赴印度、日本访问了印度古吉拉特邦药监局、印度齐德斯·卡迪拉(Zydus)制药公司、梅林生物技术园区、印度卡纳塔克邦药品制造商协会(KDPMA)、印度阿查娅大学(ACHARYA)、京都大学再生医学研究所、日本郡是株式会社、日本ID Pharma公司、日本饭田桥心脏专科医院、东京大学医学研究所等单位。
通过本次出访,代表团与印度古吉拉特邦药监局就仿制药领域的技术、人才、高端制剂品种合作,共同筛选部分经欧美认证的印度仿制药品种进入中国市场,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推动北京罗诺强施与印度阿查亚大学签订高端制剂人才培养协议;推动北京安进医疗与日本郡是公司签订电磁刀AJ-200的日本市场销售合作协议。
近期,日本艾迪医药将回访,双方共同筛选一批日本中小企业和高端制剂品种,有重点的进行引进或与北京企业合作。后期,印度古吉拉特邦药监局将回访,双方将进一步沟通引入印度高端仿制药品种、制剂人才等的合作模式。另外,将与日方在2020年第二十四届国际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论坛(HIF)上,共同举办生命科学创新大会。
③引进国际优质培训资源, 深化国际科技人才交流合作。
赴法国、英国团组
代表团分别赴法国、英国访问了法国国家计量院与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实验室、法国42学校、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巴黎中央理工大学,及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英国阿兰图灵研究所等高校与科研机构,分别围绕推进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了解关于人工智能领域培训的优秀做法、推动人工智能培训课程及师资的引进、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动两地科技人才交流等主题进行了会谈与实地参访。
本次出访落实了科技部“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委托工作任务,务实推进中法双方科技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对接了英国、法国知名科研院所,积极引进海外人工智能培训资源,推动优质培训机构在京落地,同时,探索组织首都地区人工智能人才赴海外开展短期线下培训。
④汇聚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京港澳创新资源精准对接。
赴香港、澳门团组
代表团主要落实了北京市政府与香港、澳门地区科技合作部署,以及市科委对港澳合作相关任务。本次团组重点侧重以高校、科技园等港澳科技创新机构及单位与在京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开展联合研究为抓手,建立沟通合作渠道,同时宣传推介北京市相关科技政策,为进一步深入交流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出访调研了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等创新机构和高校,了解澳门政府性科技服务机构运作模式,并探讨合作方向;对接中央在港或香港官方机构,加强京港合作工作顶层建设;寻求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支持;落实市科委与香港贸发局签约内容,并开展业务研讨;发挥京泰国际商务中心窗口单位作用,协助推动北京企业“走出去”。出访期间访问了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汇聚高端资源,巩固拓展现有及下一步京港合作工作;走访了曾宪备慈善基金有限公司、IOT solution limited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创新专才学会、香港科技园公司等香港科技创新相关企业机构,了解公司及合作伙伴创新项目,推动京港科技创新资源精准对接,促进京港青年创新创业。
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京港科技合作政策交流与人才交流,积极推动京港科技合作项目联合研发,争取其优秀项目在北京落地;借助香港国际平台,扩大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加强对澳联络渠道及平台建设,推动京澳科技合作发展;汇聚京港创新资源,为第二十三届京港洽谈会科技创新专题活动建设基础。
⑤促进两岸产业技术交流合作,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赴台湾团组
本次出访,代表团对接了台湾中华海峡两岸企业交流协会暨台湾机器人产学研联盟,洽谈引进模糊分散式合作全域定位等技术在北京落地实施;促进台湾机器人产学研联盟相关技术团队与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对接,洽谈具体事宜;对接了台湾科学工业园区同业公会,就科技园在规划、建设、营运、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赴台走访了大猩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YNTREND三创生活园区、华电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精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全拓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哈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盟立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机构,学习台湾业界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模式,积极推进京台两地企业合作,助推北京产业转型升级。
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2个、6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9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58万元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市科委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严格执行2019年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技术市场来京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活动。公务接待116批次,公务接待68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1.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6.09万元减少14.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3.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8.09万元减少14.97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更新购置的车辆于2019年底才投入正常使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更换公车后,车况良好,维修费用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6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6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5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81.05万元,比上年减少94.80万元,减少原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6.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4台,1,179.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中心和区工作站的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整合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类科技资源,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6.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经认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实验室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172个)的41.28%,涉及财政资金379,326.503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000万元,评价得分86.22。简易程序评价项目70个,涉及财政资金377,326.50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6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以上的1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指示精神,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以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为核心,以打造绿色生态河流廊道为主线,恢复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研究,将永定河恢复成为“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
永定河是北京地区的母亲河,但是生态功能退化严重,其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亟需科技支撑。河道全流域呈现干涸趋势,平原河道近40年连续断流,河道滩地干涸沙漠化严重。永定河治理涉及水利、环保、生态、景观、文化、经济、产业等多学科,需要跨学科集成创新治理模式和方法,支撑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为了实现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恢复,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向北京市财政局申报了“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由三个课题组成。2019年5月,“永定河多水源联合调控及优化调度技术研究及应用”、“敏感水体氮磷深度净化关键技术及富营养化控制集成技术研发与示范”和“永定河流域(北京段)地下水涵养储备与保护修复研究及示范”三个课题通过可行性方案论证,2019年7月完成立项论证,2019年9月完成课题任务书签订。
2.项目主要内容
“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实施单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具体由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牵头负责专项下属三个课题所涉及的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及资金配套,并对其进行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1)“永定河多水源联合调控及优化调度技术研究及应用”课题主要内容为:开展永定河多水源利用潜力与生态补水水源条件综合解析、开展永定河水生态状况分析与生态水量复核、构建永定河多水源优化配置与精细调度模型、编制不同情景下永定河生态水量调度方案、研制面向生态用水的永定河多水源联合调度平台。
(2)“敏感水体氮磷深度净化关键技术及富营养化控制集成技术研发与示范”课题主要内容为:研发高级氧化脱氮技术并进行示范工程;研发纳米颗粒—呼吸式滤管极限处理技术并进行示范工程;研发高效生态净化填料,强化湿地脱氮除磷功能;集成湿地填料、高级氧化脱氮、纳米颗粒除磷技术,并进行示范。
(3)“永定河流域(北京段)地下水涵养储备与保护修复研究及示范”课题主要内容为:开展地下水资源与环境状况模拟评价、开展地下水资源涵养储备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开展水源地地下水在线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创建地下水涵养储备与保护监管智慧平台。
3.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经费总预算为45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000万,自筹资金2500万。
4.项目年度目标
项目年度目标。围绕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恢复,开展永定河多水源联合调控、永定河流域(北京段)地下水涵养储备与修复、水体氮磷等物质的快速去除等方面研究,支持3项以上关键技术的攻关,为打造绿色生态河流廊道,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等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5. 项目产出及绩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基本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具体产出情况如下:
(1)已搜集研究区域内的水文气象资料、地形地貌资料以及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数据。
(2)已编写《2020年永定河北京段全线通水调度方案》,并提交至海河水利委员会,为永定河生态补水提供建议。
(3)已编写完成《永定河流域全线通水方案》,形成书面报告1份。
(4)开展了永定河上游水质、水量调查工作,制定采样方案和采样方式等,形成《永定河12月份新兴污染物初步采样方案》
(5)收集水质数据,并进行采样分析,形成相关调查成果。
(6)编制高级氧化脱氮及纳米颗粒-呼吸式滤管除磷工艺小试实验方案,形成《次氯酸钠氧化法去除氨氮的效果和机理研究实施方案》和《高级氧化脱氮及纳米颗粒-呼吸式滤管除磷工艺小试实验方案》,为水体氮磷等物质的快速去除技术、装备的研发提供支撑。
(7)针对高效生态净化填料研发前期工作,开展了人工湿地现场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8)完成了永定河流域(北京段)地下水资源环境基础状况调查评价技术体系1项。
(9)完成了永定河流域(北京段)资源环境基础状况评价报告与图集1套。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同时,为北京市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决策提供支撑,提出了方案优化建议,从而使项目成本得到控制。
通过《永定河流域全线通水方案》、《2020年永定河北京段全线通水调度方案》的编制,以及科技项目的支持,有效支撑了跨流域、跨行政区、多水源的生态调水工程实施,有力支撑了2019年永定河生态补水工程实施。如,2019年永定河全流域生态补水3.31亿立方米,300天以上不断流的通水河段达500公里,与2006至2011年河道情况相比,增加了约370公里,增幅达50%。2020年4月20日,北京市开启官厅水库向永定河北京段生态补水工作。5月12日,补水水头先后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附近、崔指挥营京冀交界,永定河北京境内170公里河段实现全线通水共计历时22天,境内永定河平原段水面面积2165公顷,永定河平原南段在断流25年后迎来最大规模生态补水。
此外,通过加强地表水地下水联动,有效支撑地下水储备工程开展以及北京市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的构建。结合永定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等重大工程,创新使用岩溶裂隙与第四系地下水模拟技术等技术,阐明地下水资源回补过程中,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交互作用,为永定河流域(北京)段地下水涵养储备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撑。治理后地下水水位有回升,同比2018年地下水位整体上升1.35-2米,永定河平原区2019年储存变化量比2018年增加约1600万m³。
(二)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案卷研究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专家对“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得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22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科学合理、决策依据比较充分、决策程序比较规范,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是本项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精准和定量化,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化。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精准和定量化
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导向不突出,没有体现“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的关键性特点和核心内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多为定性描述,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
2.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化
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工作方案,但是工作方案中主要突出了支持对象、资金预算等立项方面的重点内容,对于项目执行中以及后期管理等缺少有效、可操作性的措施;缺乏风险防控措施、保障条件等相关内容。项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滞后于项目实际进展。
(四)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
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申报的准确性和可考核性
建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项目的特色和应用导向。编制预算时多采用定量化、数据化的细化绩效目标,从而增强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准确性和细化量化程度,以便于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对项目后期实施成效的衡量与考核。
3.完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深化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不仅包括立项管理管理,还应包括过程和验收管理相关要求。强化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下设课题实施的督导,促进课题实施进度与经费支出相匹配,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