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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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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17号),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内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等12个处室。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预算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及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和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

  市民族宗教委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本市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督促检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参与拟订本市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民族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推动本市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5、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本市民族乡村经济、清真食品行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开展民族乡村、清真食品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7、指导本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团体举办宗教院校。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8、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5人,实有人数72人;事业编制108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05.33万元,比上年增加1971.48万元,增长32.1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0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63.17万元,增长3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4.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23.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15.8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46万元,增长21.77%,其中:基本支出4893.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79%;项目支出1922.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61.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82万元,增长34.36%。主要原因:根据本年度工作任务,增加部分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0.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88%;教育支出29.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3%;卫生健康支出21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860.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5.98万元,增长8.23%。其中:

  “民族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5860.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5.98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调增民族事务类项目支出及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9.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76万元,下降33.4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29.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76万元,下降33.42%。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部分培训计划,压缩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90.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1.58万元,下降15.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54.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26.71万元,下降21.7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减少相关支出等。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35.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由于人员离世,追加年度抚恤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3.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93万元,下降4.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13.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93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38.9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6.1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0.23万元减少34.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7.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2.95万元减少14.98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安排,部分团组取消出访;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国家民委赴香港、德国进行培训,赴日本进行文化交流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6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30万元减少9.8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公务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6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7.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6.97万元减少9.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7.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21万元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单价减少,相应减少车辆购置费,2019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0.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9.77万元减少9.1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维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6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4.27万元,比上年减少4.04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7台,324.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2.7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2.5%,涉及金额2085.42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485.42万元,评价得分91.16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6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于2018年获得国务院批准,2019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组成北京市代表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代表团所需经费列入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北京市代表团共参加竞赛项目14个,表演项目3类9个。其中,竞赛项目参加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民族健身操等14个;表演项目参加竞技类项目2个(冰蹴球、雪垒),技巧类项目3个(抖金雷、花样跳绳、中幡),综合类项目4个(冰嬉五项、二魁摔跤、太平鼓、舞龙)。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385人,代表团团部39人,总体规模424人。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全国民族运动会相关筹办参赛及宣传推广工作,其中筹办参赛工作包括全国民族运动会办公及会务组织、参赛团队训练及比赛器材购置、运动员奖励金发放等。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1.16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图1,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1。

  

图1:一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图

图1:一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图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94分,得分率92.93%。决策依据充分,立项申报和预算调整决策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明确,指标设置架构完整,指标内容与项目切实相关,但绩效指标细化程度待进一步提升。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90分,得分率83.00%。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整体较为合理,预算执行有计划可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法,会计核算规范,但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项目相关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实施计划较为科学,过程控制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细节管理。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2.32分,得分率95.13%。项目相关工作均已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已按计划实现,且项目成本、产出质量控制较好。项目训练和培育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通过宣传展示首都民族工作成果助力了民族团结氛围营造,且社会公众、代表团成员对项目较为满意。但政府采购程序启动时间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训练工作开展,且绩效实现情况分析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三)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项目设置的绩效指标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一是指标内容忽略了新媒体宣传、展览活动等非赛事体育文化活动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相关性略有不足。二是“组建参赛团队”“训练及比赛器材购置”等部分工作缺少对应考核指标,产出指标内容全面性需进一步提升。

  2、项目过程管理细节有待规范

  项目过程管理细节不够严谨,绩效资料留存不够完备。如:服装箱包等装备领用发放登记资料留存需继续完善;绩效实现情况分析、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有待强化。

  (四)建议

  1、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建议项目单位结合全国民族运动会举办初衷和项目工作目标,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内容,并对预期实现情况进行量化、定性表述,设置与项目目标关联性强、可全面量化反映年度任务绩效的产出和效益指标。

  2、强化项目细节管理,注重绩效资料收集

  建议项目单位注重过程管理细节,关注装备领用发放到位情况,跟踪核实各主责单位是否按规定将奖励金发放至相关运动员、教练员等情况,收集工作各环节的绩效资料,确保管理过程细节规范、资料留存完整,充分呈现项目过程管理和绩效实现情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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