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9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4)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京的安全警卫工作。

  (6)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收容教养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监区医疗等场所。

  (11)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市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2)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13)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4)负责全局公安经费、装备、基本建设、通用资产、民警健康和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5)承担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所属单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属单位32家,具体有:局机关,市局直属总队、局、处和直属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北京警察学院等服务、教学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的改革方案,对部门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进行调整。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15,650.41万元,比上年增加177,611.76万元,增长24.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5,986.19万元,比上年增加158,000.29万元,增长2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706.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775.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504.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5,43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509.22万元,增长25.26%,其中:基本支出567,963.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3%;项目支出297,469.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2,810.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3,668.46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相关支出;二是根据公安业务工作需要,加大对公安科技建设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291.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744,672.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56%;教育支出25,664.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8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1%;卫生健康支出30,16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1%;城乡社区支出2,233.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其他支出17,066.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44,672.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5,605.28万元,增长12.99%。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744,606.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5,630.77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和警务大数据建设情况,追加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相关支出和科技信息化建设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6.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49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依据我局业务用房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正常开支。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664.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87.42万元,下降6.17%。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24,111.6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82.68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北京警察学院年中核减调整部分经费结余。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552.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04.74万元,下降24.53%。主要原因:2019年“进修及培训”预算是按定额标准自动生成的,我局严格控制培训支出,按照每年制定的培训计划正常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486.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减少19,872.87万元,下降32.9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7,886.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672.87万元,下降35.30%。主要原因:根据我局实际离退休人数,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26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44.44%。主要原因:我局依据相关规定,正常开展抚恤、慰问工作。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168.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70.77万元,增长17.4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0,168.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70.77万元,增长17.4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支出,年中追加基本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33.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33.1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233.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33.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新增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066.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066.6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066.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066.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部分重大活动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4,503.7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9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580.2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21.93万元减少2,941.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49.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5.00万元减少5.4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出访指标,严格经费审核;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警察学院赴斐济、人口总队赴台湾、出入境总队赴英国培训,办公室赴乌兹别克斯坦、智利及白俄罗斯访问,刑侦总队赴德国及荷兰购犬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9个、5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32.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7.21万元减少74.2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其他省市公安业务单位学习考察用餐和外事接待用餐,如接待韩国首尔代表团、白俄罗斯明斯克州内务局代表团等。公务接待216批次,公务接待199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397.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259.72万元增减少2,86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5,334.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334.5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实际更新需求,对国Ⅰ国Ⅱ老旧执法执勤车进行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175辆,车均购置费30.48万元,我局因购置部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导致车均购置费偏高;执法执勤用车均按照标准进行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063.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925.22万元减少2,861.97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48.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66.3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72.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76.39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14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1,269.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84.56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民警全体停休,值班备勤时间增加,日常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28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46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88.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3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2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1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414辆,59,148.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6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5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19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7,22.5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26%,涉及金额158450.51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社会信息采集系统于2013年开始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期项目建设,共建成50个行业子系统模块功能,已经成为市公安局核心应用系统之一。社会信息采集系统主要面向社会采集业务数据,以支持日常管理工作,并为市公安局其他业务系统提供实时的数据支持和其他服务。2019年度社会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公安局社会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预算金额324.20万元,2019年度共计支出324.20万元,用于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评价结论

  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设置合理。项目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相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所有支出均进行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项支出的管理核算能够做到准确、及时、具体。全年运维过程中,运维单位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了定期巡检运维、远程技术支持及故障诊断、系统应用软件维护、硬件设备支持等工作,未发现各类故障问题未解决的情况,项目完成质量较好。项目综合得分87.5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满意度相关支撑资料不完善。

  (四)建议

  积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以充分了解社会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单位和人员对系统运行、年度技术服务提供情况的满意程度,为下一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