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29个,另设驻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决算单位共计22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21家。分别为:
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服务中心
北京市干部度假疗养中心
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
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
部门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市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85人,实有人数280人;事业编制1260人,实有人数101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5,820.71万元,比上年减少89,893万元,下降38.1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651.28万元,比上年减少81,267.73万元,下降38.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65.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11%;事业收入2,956.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5%;经营收入4.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7,42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043.52万元,比上年减少90,959.21万元,下降42.11%,其中:基本支出61,709.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35%;项目支出63,32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64%;经营支出4.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347.98万元,比上年减少88,389.35万元,下降42.14%。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公务员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人才管理等职能划转至其他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5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2%;教育支出30,643.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8.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89%;卫生健康支出2,369.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4,955.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3.7万元,下降4.87%。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19年度决算4,719.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90.07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2.1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系统表彰等职能调整导致经费拨付渠道发生变更。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178.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8.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发改委年中拨付的“互联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管理建设平台项目”。
2.“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30,643.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64.82万元,下降8.55%。其中:
“职业教育”2019年度决算23,346.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69.94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成人教育”2019年度决算6,711.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01.18万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295.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9.92万元,下降19.1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290.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23.78万元,下降71.36%。主要原因:经费被调整为其他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76,688.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25.61万元,下降2.0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74,22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03.59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2,460.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22.02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当期养老保险缴费额度低于预期。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2,369.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1.16万元,下降4.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2,369.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2.64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至其他单位。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经费被调整为其他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7,207.9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0.5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24.21万元减少63.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51.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33.5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响应北京市号召,减少出国团组,压缩出国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人才建设、创新创业交流合作、职业教育合作,以及京澳、京台交流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4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7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6万元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使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办事人员午餐费、外省市人力社保相关人员来我局检查、考察、调研餐费。公务接待42批次,公务接待86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07.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6.75万元减少2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4.3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6万元基本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2.29万元减少28.7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公务车改革精神,减少机动车运行成本。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8.7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2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17.11万元,比上年减少331.73万元,减少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4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29.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2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81台,1,935.9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2,575.2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2%,涉及金额48049.28万元。评价结果,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316.1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3个,涉及金额43733.1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2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在评价过程中,依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评价本年度项目阶段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以及效益的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综合审核、分析和评价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工作内容主要为:一是科学决策,做好立项工作。立项是做好项目的第一步,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基础。我局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制定与我局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密切相关的总体目标,在项目立项之前做好重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论证项目的可实现程度。在项目立项阶段,我局严格做好项目预算评审以及绩效目标填报与审核工作,保障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准确性。二是强化过程控制,做好中期指导工作。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进行项目中期跟踪工作,聘请中介机构辅助指导,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项目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培训,确保项目按照设定的计划进行,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三是以结果为导向,做好评价工作。评价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现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首先根据预期设定指标内容通过主观与客观多方分析,明确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确定目标完成情况;进而通过目标完成程度进行打分,最终形成评价结果。通过总结绩效管理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社保系统维护项目涵盖了社保业务所有系统,包括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硬件、安全测评等服务项目,按主要系统分为:
1.社保信息系统
北京市社保信息系统是局内信息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两大部分组成: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工伤管理信息系统,总共由21个子系统构成,基本上涵盖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的业务处理流程的各个方面。
2.区县宏观决策数据源统计分析系统运行维护
区县宏观决策数据源统计分析系统包括养老保险子系统、医疗保险子系统、工伤保险子系统、生育保险子系统、失业保险子系统和综合情况子系统等6个子系统组成,及宏观固定报表维护业务。
3.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
系统软硬件厂商的基础服务,可以保障系统各部件的可靠运行,但是,系统是一个整体,各部件都正常,并不代表整体运行没有问题,因此,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对系统整体运行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及时发现问题、甄别问题,同时,还需要为系统的使用者,及各经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须的服务。
4.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是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多渠道、便捷的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方式,以降低企业负担,缓解业务办理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减轻经办机构窗口工作压力过大等而建设的基于互联网使用的社保应用系统。
5.北京市城居系统运维服务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北京市17个区县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无养老保障人员的养老保险的进行信息化管理。使北京市的无社会保险的市民全部纳入到养老保障的范围当中来,打破过去市民养老保障按城镇和农村分类的两线格局,形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保障制度的新格局。
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4316.16万元,年中压减预算431.62万元,预算合计3,884.54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3,882.51万元,招标结余2.03万元,已上交财政。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社保系统维护项目综合得分87.84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
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例如“项目维护成本增长率20%以下”的指标设定无可靠计算依据。另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对服务对象进行类型区分,应按照服务对象性质不同分为内部管理人员、服务大厅操作人员、投保单位及个人等。
(二)项目方案制定存在瑕疵
项目实施方案缺少项目单位对维护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方面的内容,无法体现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起到的管理职责。
(三)合同管理存在瑕疵
预算压减导致合同金额减少,但在补充协议中没有明确预算压减对运维工作的总体工作量是否产生影响,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谁以何种方式承担等后续问题。
(四)安全等级测试的风险整改
项目通过安全等级测试第三级的测评,但同时测试报告中也提出很多中风险的安全问题,截至目前项目单位未对所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五)项目绩效体现不充分
满意度调查的覆盖面不足,缺少对投保个人的满意度调查。同时对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建议没有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
(四)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和填报
建议项目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表的填报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
(二)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建议项目加强方案的编制,方案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内容完整、合理,项目实施方案应可以对项目实施起到明确指导作用。
(三)加强合同管理
建议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条款制定应清晰明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及时进行安全等级测试的风险整改
建议项目单位对安全等级测试中提到的风险点及时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五)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继续对项目实施前后的绩效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和分析,充分体现项目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