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是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设置处室22个,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区域合作处、大型活动处、行业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宣传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所属22个预算单位,具体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旅游杂志社、北京旅游大厦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8.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行政编制206人,实有225人;事业编制2417人(不含经营类事业单位),实有1858人(不含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6,66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672.81万元,增长47.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4,56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815.84万元,增长53.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91.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1,106.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5%;经营收入921.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648.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8,275.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99.62万元,增长56.18%,其中:基本支出83,103.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83%;项目支出204,415.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756.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2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57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428.67万元,增长59.64%。主要原因:2019年为市文化和旅游两局合并第一个完整预算年度,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同时适逢文化旅游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大幅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62.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88.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184.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卫生健康支出153.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城乡社区支出57.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其他支出49,137.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88.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27.77万元,下降61.7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388.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年初预算减少627.77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开展培训,严格控制各类外部培训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2,184.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262.88万元,下降1.4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220,354.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247.79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压缩一般性支出的有关要求,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30.3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09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首都图书馆改造工程、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中央补助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人员培训与服务推广项目等项目资金评审审减产生的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40.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2.79万元,下降4.4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140.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2.79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落实人力社保局有关政策,调减有关社保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3.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23万元,下降45.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51.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5.83万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纳医保费列支。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4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纳大病统筹保险经费列支。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7.4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57.4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北京画院改扩建支出。
6、“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9,137.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137.6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9,137.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137.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承办多项临时重大文体活动增加组办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下同)2019年度决算60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60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使用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6,193.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4.5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53.26万元减少168.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425.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98.22万元减少73.1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出国费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至海外推广“魅力北京”等系列活动、赴芬兰、爱沙尼亚、冰岛、希腊开展“欢乐春节”活动等费用。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8个、14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2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64万元减少17.4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事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首都图书馆举办读者活动的专家接待费用。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2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59.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7.40万元减少7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4.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59万元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购置车辆时的车价比预算申报时的价格降低,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35.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1.81万元减少76.6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公车改革工作减少公车使用。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6.9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7.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0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07.84万元,比上年减少52.38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4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7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3.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2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6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7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25台,共2,941.6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9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581.3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6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11%,涉及金额82,474.0794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绩效目标比较合理,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能够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北京市文化旅游行业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浓郁的节日氛围,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将文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安排,2019年在总结2016年、2017年、2018年活动成功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了“2019年文化惠民逛庙会 欢欢喜喜过大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向首都市民发放30万张春节庙会门票”活动。在庙会开始前开展了春节庙会门票发放的传播推广工作,有效扩大了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在活动过程中共发放了12家庙会、合计30万张门票;在换票和庙会活动期间,向市民开展两项调查,搜集了市民对赠票活动和春节庙会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2019年春节庙会门票发放及传播推广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08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定得分为12.68分。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资料完备。但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效益指标不够量化。
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7.14分。在资金到位和管理方面,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在项目实施方面,组织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较完善。但该项目顶层设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55分,评价得分为50.26分。项目产出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且项目完成质量较好,有效扩大了庙会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
1.项目顶层设计有待加强
该项目顶层设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该项目已经实施四年,项目立项初衷和实施定位是否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变化要求,是否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需要对发展方向、规划目标及实现路径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分析。
2.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
可行性报告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可行性报告中对于本市庙会总体数量、分布情况、每年游客总量等数据的具体量化分析有待加强,不利于庙会投放门票张数、投放地点的分布设定。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需进一步细化,主要为实施方案中缺少对委托方的监管手段和措施、项目验收等要素,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指导和约束不够。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可进一步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可进一步完善。如项目质量指标包括“吸引参与庙会的群众不少于264万人次”,将全部游园人数设置为该项目质量指标合理性不足,可考虑增长率等指标。效益指标为定性描述,缺少量化可衡量内容,应进一步增加效益指标的量化描述。
(四)建议
1.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顶层设计规划
建议对项目的发展方向、规划目标进行分析,充分分析现今北京庙会市场的情况,通过分析明确项目的现实需求,完善顶层设计规划,以指导北京市该项目的有序实施。进一步加强年度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制定完整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依据该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计划性。
2.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建议强化项目的绩效管理,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应与年度项目内容相匹配,在年度项目实施中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项目进行目标管理。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