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局)共设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金融发展协调处、银行保险处(金融机构服务处)、资本市场处(上市工作处)、金融科技处、行政审批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三处、金融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等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与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和发展。指导推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
4.统筹发展本市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帮扶和扶贫。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发展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本市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指导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发展,引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审批工作,并依法依规监管。配合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加强监管。
12.牵头负责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4人,实有人数81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537.42万元,比上年减少2622.66万元,下降21.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13.13万元,比上年减少2231.10万元,下降2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3.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11.81万元,比上年减少1851.38万元,下降17.04%,其中:基本支出3134.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79%;项目支出5877.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2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37.32万元,比上年减少2618.21万元,下降21.5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4.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4%;教育支出89.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2%;卫生健康支出17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5%;金融支出7398.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94.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36万元,下降0.49%。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9.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88万元,下降23.07%。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89.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6.88万元,下降23.07%。主要原因: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253.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0.03元,下降16.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253.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0.03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175.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67万元,下降10.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175.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67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5.“金融支出”2019年度决算739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02.32万元,下降3.93%。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19年度决算739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02.32万元,下降3.93%。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34.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8.9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3.30万元减少34.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77.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8.20万元减少30.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严控出国经费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组织金融创新境外培训、出访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3个、2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7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5.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69万元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公务接待121批次,公务接待64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6.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9.41万元减少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6.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9.41万元减少3.1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9.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4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5.72万元,比上年减少5.01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4.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1台,268.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1835.97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06.7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33%,涉及金额321.42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软件测评、安全测评”项目,得分88.50分,评价等级“良好”。简易程序评价“推动本市要素市场、交易场所等建设和发展经费”项目,得分92.06分,评价等级“优秀”。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立项背景
市金融局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已建设完成,根据《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8〕15号)、《北京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试行)》(京信息办函〔2006〕52号)等文件要求,信息化平台项目应在建设完成后半年内相继实施软件测评、信息安全测评和用户验收工作,未通过测评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不予验收且不允许投入运行。为此,市金融局开展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测评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
市金融局借助专业测评机构力量,对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面的评估工作。具体评估内容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交易场所审批监管系统、私募股权基金业管理系统、金融业节能减排监测系统、企业挂牌上市服务系统、挂牌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管理系统、在京法人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内部门户系统、移动应用系统,共计十一套系统的功能、性能易用性以及平台基础环境的安全性、数据存储安全性、信息化管理。通过评估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易用性。
3.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2019年年初批复资金101.1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19年8月30日,财政收回资金20.2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80.9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0.92万元,无结余资金,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支付内容为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测试服务费。
(二)评价结论
“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软件测评、安全测评”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8.50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
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预算编制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项目尚未建立实施方案,对于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建立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及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说明不够充分。
2.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项目绩效资料收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尚缺少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支撑资料,难以充分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四)建议
1.提高项目预算编制依据的科学性,增强项目实施方案可操作性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明确测算标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项目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及指导性,明确责任分工,增加进度、质量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提高绩效成果展现,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收集绩效成果转化资料。强化公共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念,注重对项目绩效管理过程和绩效成果的资料搜集,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合理制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展现绩效成果,注意发挥财政资金的效果和效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