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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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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8]38号),设立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市信访办共内设15个处室,另有2个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和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市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市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各区及各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5.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市综合协调工作。

  6.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7.负责协调处理本市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8.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10.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119人,实际115人;事业编制38人,实际37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87万元,增长20.7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68.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44万元,增长1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9.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8%;其他收入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86.74万元,比上年增加2322.51万元,增长38.30%,其中:基本支出5566.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37%;项目支出282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6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01.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0.24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一是结算上年度项目尾款;二是因接访场所搬迁及新增,增加的运行维护费;三是落实工资政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2.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1%;教育支出37.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8%;卫生健康支出3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372.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9.15万元,下降1.06%。其中:

  “信访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755.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92.41万元下降17.6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 行政运行”(款)2019年度决算4616.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13.26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落实工资政策。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7.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2.82万元,下降79.4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37.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2.82万元,下降79.4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培训成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58.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2.0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558.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2.08%,与预算基本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与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66.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9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8.73万元减少53.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9万元减少39万元。主要因工作调整,出国计划不再执行。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4.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73万元减少14.76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接待97批次,公务接待1742人次。(主要用于在来访接待场所的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和医护工作者等人员的工作用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94.02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77%,涉及金额1528.69万元。总体上看,各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设置较明确,项目管理较规范,各项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加强了信访法治化建设、畅通了信访工作渠道、提高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实效、强化信访调研和理论研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信息系统建设运维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了实现全市信访信息化,信访办相继开发建设了信访办网站、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工作平台、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一期、北京市信访综合办公系统和北京市信访办业务系统,上述系统依托北京市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区县、委办局、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实现了互联互通,使信访业务办理实现了网上流转,日常办公实现了自动化,同时依托互联网,为全市群众提供网上诉求及诉求办理反馈渠道。为了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方便信访工作人员使用,根据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需要,信访办聘请专业的运维公司对上述系统提供运维服务。该项目2019年初项目资金下达金额为517.7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516.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1%。

  (二)评价结论

  北京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价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得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需要对绩效目标申报表的部分指标设置地更为细化和量化。

  (四)建议

  1.根据项目内容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考量性。

  2.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注重项目实施的各类绩效资料的归集、整理,为绩效考评提供必要支撑。

  3.明确服务对象和满意度调查方式方法,依据项目内容和管理需求,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加强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应用,持续推进项目绩效的改进和提升。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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