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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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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门地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等有关事项的函》(京编办行〔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为1个运行调度中心、10个处室和机关党委。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单位,以下简称"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环卫管理中心")。北京会议中心和北戴河干休所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2019年5月21日调整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北京会议中心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汇编范围;北戴河干部休养所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汇编范围。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3人,实有人数68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6人,实有人数101人;事业编制130人,实有人数89人;离休人员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9285.92万元,比上年增加23542.47万元,增长42.2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10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9610.96万元,增长3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35.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3.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573.24万元,比上年减少24496.16万元,减少46.16%,其中:基本支出9666.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83%;项目支出18906.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1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931.39万元,比上年增加48701.97万元,增长161.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2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8.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1%;公共安全支出21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教育支出5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5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卫生健康支出412.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城乡社区支出7210.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28%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068.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87.81万元,增长17.3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2068.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87.81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履职需要,追加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5.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7万元,下降1.72%。为2018年度结转2019年度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用于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建设。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7.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23万元,下降12.5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57.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23万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压缩部门培训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159.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8.49万元,下降1.91%。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893.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60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履职需要,追加天安门广场景观旗杆维修维护、孙中山画像搭设等项目经费。

  "文物"(款)2019年度决算7266.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82.09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项目预算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2.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3.23万元,下降9.7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02.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3.23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基本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2.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20万元,下降2.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412.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20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医疗保险缴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210.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93.39万元,增长5.7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959.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2.9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及基本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2251.0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0.36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及基本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666.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5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7.22万元减少33.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2.30万元减少22.3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71万元减少8.66万元。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开支。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大来委考察调研团组。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3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22万元减少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22万元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4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83万元。2019年实际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为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24.30万元,比上年减少89.82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委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和控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9.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06.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5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2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5台,697.8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160.5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500万元(含)以上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1.11%,涉及金额3819.168万元。为确保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借助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力量,确保了绩效评价工作有序、高效推进。5个项目中,采取简易程序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2571.07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248.0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

  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项目目标明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较为完整,未有缺项内容。单位内控规范制度较为完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项目负责人,明确项目组人员职责、重点跟踪项目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组织项目开展,能够完成整体项目的绩效目标,充分展示绩效成果,体现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2019年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保证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需在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对天安门地区进行清扫清运作业工作,确保天安门地区的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天安门地区的良好形象。该项目主要是对天安门地区284923平方米面积的区域进行清扫,全天24小时作业。作业内容包括日常性作业、专项作业和应急作业。2019年预算总额为1248.09万元,包括日常机械作业运行费、日常人工作业运行费、地面专业清洗费、应急作业运行费等。绩效目标是:确保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确保冬季降雪时车辆、游人通行秩序正常;确保突发事件时环卫保障迅速有效。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0.72分。其中,项目决策12.96分,项目管理26.46分,项目绩效51.3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天安门地区游客对该项目比较认可,达到设定的目标。但满意度资料不够完整,未做满意度分析,未提供政府层面的满意度情况。

  (四)建议

  加强对项目的绩效管理,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体系,注重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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