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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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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01人,实际152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407.11万元,比上年增加909.13万元,增长1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23.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8.25万元,增长1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9.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1%;无上缴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34.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99.42万元,比上年增加907.67万元,增长10.95%,其中:基本支出8146.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55%;项目支出1053.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4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72.75万元,比上年增加662.56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7669.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49%;教育支出6.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7%;卫生健康支出52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669.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3.81万元,增长4.84%。其中:

  “检察”(款)2019年度决算7669.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3.81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等有关政策。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划转转隶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6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5.94万元,下降6.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629.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5.08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划转转隶人员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41.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86万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20.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52万元,下降5.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520.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52万元,减少5.02%。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划转转隶人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814.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5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1.5万元减少47.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64万元减少5.6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3.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5.86万元减少42.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6.2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7.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9.57万元减少42.33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6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78.3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9台,346.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8.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6.67%,涉及金额47.71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7.93万元,评价得分89.99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9.78万元,评价得分为90.38分。从普通评价和简易评价的结果看,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了应有的发展。

  二、互联网接入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互联网接入费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与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合同,专线接入互联网费用。项目预算批复为10万元,实际支出9.78万元,核减0.2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7.8%。项目主要用于计算机外网系统、指挥中心等接入互联网宽带工作,保障检察院对信息化不断增长的需求,保障检务公开需要,加强检察机关与外界沟通交流,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平台,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促进检察各项工作的高效发展。

  (二)评价结论

  “互联网接入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38分,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系统安全、有效、顺畅运行,促进检察各项工作发展。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个别指标不够细化,指标之间的衔接性有待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深度仍需提高。

  2.项目绩效完成效果体现不充分,部门绩效信息数据归集不够全面,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资料不全面,未充分反映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

  (四)建议

  1.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目标的填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2.结合项目实施过程,在项目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全面分析并收集资料,使项目实施效果得以客观呈现,初步实现全过程绩效控制和管理。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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