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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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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八达岭人民法庭、永宁人民法庭、沈家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司法警察大队13个职能部门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91人,实有人数166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02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55.64万元,增长14.3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72.33万元,比上年增加813.27万元,增长6.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8.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33.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508.57万元,比上年增加3599.25万元,增长36.32%,其中:基本支出8759.93万元,占本年支出64.85%;项目支出4748.64万元,占本年支出35.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698.73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新录用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诉调对接中心开办费等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751.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19%;教育支出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6%;卫生健康支出424.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数10751.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05万元,增长0.33%。其中:

  “法院”(款)2019年度决算数10751.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05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 新录用人员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决算数5.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下降53.01%。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19年决算数5.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培训费相关规定,减少了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决算数608.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7.65万元,下降20.58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决算数575.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0.55万元,下降22.86%,主要原因:根据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9年决算数3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9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安排抚恤金的相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决算数424.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43万元,下降5.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决算数424.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43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年度内医疗保障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726.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4.7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7.14万元减少22.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上划至市级财务管理后,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该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7.22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2019年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购买系统内案件指导、会商及相关职能部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用茶叶及饮用水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84.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9.92万元减少15.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9.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车均购置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4.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0.42万元减少15.7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加强车辆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5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62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26.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9.4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新租用诉调对接中心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审判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维修等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8台,818.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37.0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2%,涉及金额245.8万元,2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上述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业务工作要求,绩效目标设置重点突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规范,资金使用整体安全且合规;项目申报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明确;项目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范的信息化运维服务,提高法院各项信息化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技术支持与服务。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的函》(京财公检法指[2019]956号)文件,2019年该项目批复预算资金91.00万元,均为财政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资金91.00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87.41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好”。

  1.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34分。

  该项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与延庆法院职能密切相关,符合审判法庭现实需求,绩效目标内容明确,绩效指标细化,对绩效目标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撑作用,且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

  2.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5.59分。

  该项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务核算资料完整,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缺少日常工作日志资料等。

  3.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49.48分。

  项目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均达到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既保证了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又提高了信息化运维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国家的资源。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运行情况缺少整体服务商的工作总结等。

  (三)存在问题

  1.该项目缺少明确的中长期规划,无法宏观、统筹规划信息化运维费的整体工作。

  2.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比较全面,但没有针对此项目制定比较明确的具体管理制度。

  3.项目未能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缺少宏观统筹的方案,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落实不够。

  (四)建议

  1.建议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全面调研工作,形成明确的中长期规划,宏观规划项目整体工作,将项目规划与法院整体规划结合在一起。

  2.建议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和验收。

  3.建议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方案的统筹,制定完整的统筹方案,严格进行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进一步进行工作进度的合理安排,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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