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首钢技师学院包括首钢技师学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首钢技师学院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为北京市培养中、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冶金、现代制造与加工、电子信息、现代服务、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北京市人才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436人,实有人数33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385.9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8.82万元,增长13.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385.9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8.82万元,增长1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4.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90%;上级补助收入14.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事业收入1003.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7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3.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384.62万元,比上年增加2183.93万元,增长14.37%,其中:基本支出12888.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14%;项目支出4495.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24.67万元,比上年增加3313.65万元,增长25.4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调整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632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325.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81.17万元,增长12.25%。其中:
"职业教育"(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6325.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81.17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调整人员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325.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9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76万元减少13.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0万元减少13.06万元。主要原因:学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使公务接待费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招生就业业务工作事项。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6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46万元减少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6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46万元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用车量。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年末实有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3.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年末),33.8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是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首钢技师学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7.39%;涉及金额2302.22万元,占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1.37%。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164.226万元;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38万元。
二、改善办学条件-电力系统完善工程、室外管井完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首钢技师学院根据2018年10月27日市领导就推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重点工程建设及筹办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专题会议纪要》〔2018〕54号和2018年10月30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第64号]《关于首钢九总降退运工程外电源电力管线建设等工作的会议纪要》的会议精神,为实现首钢九总将退运,由首钢杨庄线及西黄村线独立供电更改为国家电网供电,配电主要用于教学用电。且因学院现状电缆管井内没有富余电缆路由,故对现状电缆管井进行改造,增加电缆管,保证国家电网电源顺利给学院配电室供电。
2019年度,北京市财政局批复项目资金706.7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706.74万元,无结余资金。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85.78分。其中:项目决策12.74分,项目管理24.94分,项目绩效48.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三)存在问题
1.立项依据不够充分,绩效申报表填写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但项目立项决策资料不够完整,未见学院本身对于此项目如空调、照明、电梯、充电桩用电需求及最大负荷测算等相关需求的前期论证分析资料及初步设计方案,缺少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项目对学院具体会带来的影响和变化缺少相关资料支撑。
项目2019年度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未体现具体的任务内容,预期效益指标不够全面,未明确工程建设预期新装电光设备容量、新装电力设备容量、最大负荷等;效益指标未设置可比、可测的指标值,难以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2.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预算编制依据不够明确,未见预算明细,缺少预算测算标准及依据等。电力系统完善工程项目报送结算金额460.6万元,审定结算金额399.69万元,审减金额60.91万元,核减比例13.22%。室外管井完善工程项目报送结算金额398.1万元,审定结算金额307.05万元,审减金额91.05万元,核减比例22.87%,审减比例偏高。
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未见设计、监理第三方公司遴选过程资料,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联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行使总承包权利的决策依据不够充分。
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提供项目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项目的验收、项目实施管理控制措施等。
项目实施方案的针对性不足,提供的《电力系统完善实施方案》和《室外管井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均为工程施工方案,各方责任分工、沟通协调机制、主责方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程序、第三方机构遴选方式、资金安排及使用、过程监督、检查及对第三方的管控措施不够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够细化,缺少风险预估与防范。
过程管理留痕资料不够完整,合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事项的洽谈单、材料入场验收单、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记录等,工程中间检查登记表无检查内容等详实信息。存在合同倒签情况,如:2018年11月总承包公司四川联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电联合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但出图时间为2018年8月,早于设计合同签订日期。《室外管井完善工程合同》及《电力系统完善工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但合同均约定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3.项目实施效益尚需后续跟踪
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满意度调查较为简单,问卷数量偏少;未提供项目实施后完整的绩效支撑资料,未对项目建成后供电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尚需后续进一步定向跟踪。
(四)建议
1.提高项目立项决策科学性,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建议提高项目立项决策科学性,加强项目立项前期基础工作,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通过专家论证与三重一大相结合,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与决策依据的充分性。强化绩效意识,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划、计划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考量性,为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夯实基础。
2.加强过程管控和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工作开展
建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测算各项费用,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体现项目单位管理主体职责,根据项目内容和管理需求,及时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全过程、全流程的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有效的过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项目质量标准,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切实推进项目有序、有效地实施。及时归集过程管理留痕资料,加强项目执行过程跟踪及对第三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合同签署、合同执行、项目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提高资料归集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
3.注重过程留痕,全面体现项目实施绩效
建议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展现绩效成果,发挥财政资金的效果、效益,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对于项目实施后的满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针对不同的受益群体开展不同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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