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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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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为酒店餐饮、商业旅游等,共设综合办公室、预算与财务管理中心、安保部、股权运营与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与投资中心等部门。主要职责是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的退休费及医疗费等各项支出,使他们生活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由于企业转制原因,现有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4.28万元,比2018年减少28.95万元,下降9.2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4.2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5万元,下降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4.2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5万元,下降9.24%,其中:基本支出284.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2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5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去世一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00%;(2)卫生健康支出5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0.2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30.2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4.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54.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4.2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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