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北京市地震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由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机构,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2.机构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下辖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10个管理部门,北京市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应急保障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本局在北京地区设有4个有人值守综合地震台站、265个无人值守强震台、28个测震台和37个前兆台,为非独立核算机构,无单独账户。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人员编制220人,全部属于中央编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45人,事业编制人员175人。2019年末在职职工202人,其中参公人员44人,事业人员1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110.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2.19万元,下降3.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97.46万元,比上年减少226.84万元,下降3.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4.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83.36万元,比上年减少284.19万元,下降4.53%,其中:基本支出467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09%;项目支出1310.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4.60万元,比上年减少229.05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1.2019年度按过紧日子、降税减负的政策要求调减了年初预算资金;2.年末部分基本支出产生结转结余。以上原因导致2019年决算收支数比2018年决算收支数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灾害防治及管理支出594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7.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74万元,下降8.65%。其中:
"培训支出"2019年度决算7.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74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压缩培训支出,节流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25.1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25.15万元,全部用于我局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支出,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度决算5946.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68.58万元,下降5.84%。其中:
"地震事务"2019年度决算5946.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68.58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1.2019年度按过紧日子、降税减负的政策要求调减了年初预算资金;2.年末部分基本支出产生结转结余。以上原因导致2019年决算收支数比2018年决算收支数净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69.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7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86万元减少14.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4.28万元减少4.28。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事项,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4.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4.58万元减少9.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4.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4.58万元减少9.87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共报废了10辆公车,导致运行维护费净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5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63.84万元,比上年减少80.1万元,减少原因:本局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事项,压缩各种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05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7辆,价值185.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我局主要用于资料邮寄产生的邮寄费和台站数据传输产生的网络信道租用费等。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北京市地震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2.50%,涉及预算批复1123.394万元,2019年8月按北京市财政局要求调整预算后为1062.81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17.52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9个,涉及金额945.28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9个。
二、2019年度北京市地震应急大数据可视化平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地区地处华北平原断裂带、山西断陷盆地和张家口-渤海地震构造带的交汇部位,地质灾害严重。北京市地震局(以下简称"市地震局")担负着本市地震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等重任,一旦发生地震,纸质图件、PPT、word等传统媒介已经不能满足应急信息需求。为辅助应急指挥决策者快速获取、掌握灾情信息并做出科学决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有关"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发挥现代化科技作用,提高重大自然灾害防范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能力"的要求,2019年市地震局申请设立了"北京市地震应急大数据可视化平台"项目。计划通过建设北京市地震应急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将北京市地震应急相关信息以可视化的方式呈现给决策者,提升其应急指挥效能,减轻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评价结论
在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52分。项目目标设定符合市地震局职能职责,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但存在绩效目标未体现项目实施效果、个别指标可考核性不足、部分指标缺失等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84分。业务方面,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并能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预算评审、采购等工作;项目单位采取了较有效的管理措施,在项目过程中能较好地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但存在个别费用支出与预算申报有出入、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完善的问题。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1.12分。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开展了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可持续影响较显著,但存在平台系统未经第三方测评的问题。
综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48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秀"。评价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较规范,项目实施以信息可视化的方式提高了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者对信息认知的效率,提升了北京市地震应急指挥效能。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质量。
评价发现,项目存在绩效目标未体现项目实施效果、个别指标可考核性不足、部分指标缺失等问题。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对应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设置明确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预期产出与效果,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成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及时按照项目调整内容变更相应绩效指标内容,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质量。
2、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
评价发现,项目存在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完善、系统未经第三方测评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与控制,项目前期开展充分的技术论证,制定平台数据更新、维护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保障该项目建设的平台能够在北京市地震应急工作中长期持续发挥作用;编制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信息系统建设完毕后,应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对项目建设的平台系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平台中存在的漏洞并进行整改,规范信息系统开发、质量验收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北京市地震应急大数据可视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