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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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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关于我市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会议精神,及市编办《关于成立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的通知》(京编委[2006]38号),2006年我单位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对从市民政局划入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等内部事务的管理以及存量资源的整合和增量资源的调整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在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并监督有关工作的实施;受市民政局委托,承办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4]123号),重新核定内置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处、福利事务一处、福利事务二处、企业改革处、信息与标准化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行政保卫处、组织处、人事处、纪检工作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2019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参加决算的事业单位共计14个。纳入部门决算所属单位为:1、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本级;2、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3、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4、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5、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6、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7、北京市儿童福利院;8、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9、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10、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11、北京市西北旺公墓管理办公室;12、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13、北京SOS儿童村;14、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740人,实有人数136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356.25万元,比上年减少7,346.28万元,下降8.2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23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509.05万元,增长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63.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0,262.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25%;经营收入5,539.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2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0%;其他收入1,56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2,322.49万元,比上年110,271.59减少7,949.10万元,下降7.21%,其中:基本支出65,992.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49%;项目支出30,034.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5,806.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88.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4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180.73万元,比上年增加3,801.16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机构内人员及休养员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3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21.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24.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88%;卫生健康支出4,388.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21.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478.14万元减少56.92万元,下降11.90%。其中:

  "特殊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303.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21.96万元减少18.82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校车租赁费、孤残儿童教育经费、寒假暑假假期活动经费等项目形成结余。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18.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56.19万元减少38.11万元,下降24.4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分培训费用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300万元持平。其中:

  "文物"(款)2019年度决算3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300万元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6,624.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64,860.84万元增加1,764万元,增长2.72%。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461.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7,349.23万元减少888.13万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发展规划制定及落实经费、北京一福寿山福海养老服务中心医院牙片室防护改造工程等项目形成净结余。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3.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8.13万元减少4.48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19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200万元减少8.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核减一般性支出科目。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57,574.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54,876.03万元增加2,698.92万元,增加4.92%。主要原因:追加三无休养员医疗补助等项目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763.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797.45万元减少34.01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直属福利企业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费项目形成结余。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600万元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388.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4,204.69万元增加183.46万元,增长4.36%。其中:

  "公立医院"(款)2019年度决算2,639.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2,455.71万元增加183.45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福利医院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748.99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1,748.99万元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687.6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7.7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0.24万元减少52.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48.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8.5万元减少9.9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社会管理、儿童福利培训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1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0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3.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75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业务往来用水、茶叶等。公务接待297批次,公务接待227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5.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77.99万元减少4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5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4.41万元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税费调整,2019年更新6辆,车均购置费2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83.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3.58万元减少40.1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4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2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6.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79台,1,863.5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7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事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23%,涉及金额8,135.89万元,占部门项目总金额的32.5%。评价结果为:7个项目评价级别为"优秀"、2个项目评价级别为"良好"。

  二、北京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三无休养员生活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孤残儿童各项权益也得到了相应保障,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为孤残儿童给予特别的关怀,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根据《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民福发〔2011〕173号)(以下简称"京民福发〔2011〕17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市属福利机构供养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的函》(京财社〔2017〕1033号)(以下简称"京财社〔2017〕103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属福利机构供养"三无人员"生活费的标准的复函及《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19〕181号)(以下简称"京民儿福发〔2019〕181号")等文件精神及标准,市儿福结合自身单位的工作特点,依据2018年10月院内实有"三无"休养员人数申请了2019年"三无"休养员生活费项目。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评价得分90.68分,其中,项目决策14.04分,项目管理26.58分,项目绩效50.06分,项目评价级别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

  (1)个别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够充分,如:项目质量指标设定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需求,提高饮食质量,提高孤残儿童日常生活质量,改善儿童体质,拓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该项绩效指标没有进一步明确实施项目的质量标准,绩效指标量化不充分,难以进行准确的考核和评价。

  (2)项目立项资料不完整,作为延续多年的经常性项目,未见项目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缺少项目的需求调查;项目单位缺少对历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梳理和总结。

  2.项目管理

  (1)项目单位项目管理意识不足,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少内部各科室之间的统筹、协调工作,未明确分项管理重点。

  (2)项目中涉及的采购管理工作不够严谨,部分比价资料于合同签署时间逻辑时间不一致,部分材料采购审批滞后。

  (3)项目未对专项经费予以单独核算,未明确结余资金的管理要求。

  (四)建议

  1.项目决策

  (1)个别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够充分,如:项目质量指标设定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需求,提高饮食质量,提高孤残儿童日常生活质量,改善儿童体质,拓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该项绩效指标没有进一步明确实施项目的质量标准,绩效指标量化不充分,难以进行准确的考核和评价。

  (2)项目立项资料不完整,作为延续多年的经常性项目,未见项目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缺少项目的需求调查;项目单位缺少对历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梳理和总结。

  2.项目管理

  (1)项目单位项目管理意识不足,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少内部各科室之间的统筹、协调工作,未明确分项管理重点。

  (2)项目中涉及的采购管理工作不够严谨,部分比价资料于合同签署时间逻辑时间不一致,部分材料采购审批滞后。

  (3)项目未对专项经费予以单独核算,未明确结余资金的管理要求。

  三、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市直属福利企业下岗残疾职工生活补助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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