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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03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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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采购平台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10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招投标采购事宜;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办理实物调拨等手续及相关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业务;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拟定协议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示协议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培训;建立协议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相关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数7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956.51万元,比上年增加402.37万元,增长11.3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11.51万元,比上年增加405.28万元,增长11.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9.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其他收入2.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02.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2万元,增长4.48%,其中:基本支出2436.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64%;项目支出1165.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3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4.43万元,比上年增加403.29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及医疗费等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79%;教育支出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7%;卫生健康支出13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3306.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1.43万元,增长15.4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度决算3306.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41.43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等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0.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9万元,下降83.6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0.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9万元,下降83.6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164.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29万元,下降14.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164.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29万元,下降14.65%。主要原因:单位养老保险降费。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130.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49万元,下降10.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130.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49万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医疗保险跨年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36.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00万元减少7.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7万元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同行来京进行业务考察和交流等。公务接待19批次,公务接待12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3万元减少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3万元减少0.9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1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78.98万元,比上年减少40.94万元,减少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台,82.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2%,涉及金额290万元。评价结果:2个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2分,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组织管理有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制度较健全;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基本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规范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协议采购专项业务项目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和二部具体实施。项目总体目标为围绕"三服务"理念,通过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逐步形成特色管理模式,建立标后动态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有效解决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通过建立竞价平台,组织批量议价等方式,完善价格动态监控机制,提高采购效率,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的协议供货产品及定点服务。

  该项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申报,用于市级协议采购项目运行及管理费用。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总额为50万元,财政拨款到位资金5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9.9万元,本年支出进度99%。剩余资金财政予以收回。

  (二)评价结论

  协议采购专项业务项目综合得分92分。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问题

  协议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经验对协议采购项目预算进行细化。

  (四)建议

  细化预算内容和金额,工作中注意收集资料并归档,便于通过相关资料体现完成的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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